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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侄女摑警僅判感化

(星島日報報道)三度被控襲警罪名成立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本年初發生交通意外,警員到場調查,她被要求作酒精測試時,突然發難掌摑警員。她昨認罪被判罰一年感化令、罰款八千元、停牌一個月及接受三個月駕駛改進課程。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被告重複干犯襲警罪,但只判感化和罰款,判刑過輕(見另稿)。  記者:吳清廉

  認罪被告Amina Mariam Bokhary,三十三歲。裁判官阮偉明昨判刑時指,被告明知自己有酗酒問題,卻仍然在醉酒後駕駛車輛,最終引致交通意外,事後更拒絕接受呼氣測試和襲擊到場調查的警員,阮官指被告於○八年已有一次襲警定罪記錄,當時被判罰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今次被告又再犯相同控罪,性質嚴重,如不判以監禁,或會向社會傳遞錯誤的訊息。

  阮官表示,考慮到報告顯示被告有良好背景,接受良好教育,又以一級榮譽大學畢業,同時得到家人支持,只是後來患上躁狂抑鬱症,受病患困擾多年,引發她的暴力行為,其精神醫生形容被告為病人多於暴力人士,指治療可以給予被告幫助。

  辯方又指被告將到美國接受為期三個月的住宿式戒酒療程,遂接受報告建議,下令被告接受感化令,同時須於四個月後再到法庭跟進進度,並應控方要求,下令她接受三個月駕駛改進課程。最後寄語被告,希望治療能幫助她改善情緒與酗酒問題。

  律政司研判刑理據

  案情指,被告本年一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時在跑馬地司徒拔道駕車上斜時,突逆線行走,與另一輛車相撞,雙方車頭均嚴重損毀。

  警員到場調查,嗅到被告身上有酒氣,要求她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她突然情緒激動,企圖離開現場,一名姓鄧警員上前阻止,遭被告摑耳光。被告其後被制服,帶返跑馬地警署。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認為,有警員覺得今次法庭輕判,但會尊重法庭決。他表示,事件反映警員執法時所遇到的困難和壓力,希望市民不要覺得判刑過輕,挑戰警察執法權力。

  律政司發表聲明,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及主控官的報告,以決定是否就判刑提出覆核。

  三度襲警均未判囚

  連同昨日判決的案件,被告先後三次干犯襲警罪。據報指,○八年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被告乘的士至伊利近街,要求司機接受信用卡結帳被拒,與司機發生爭執,一女警到場查問,她用手袋擲向該女警和一腳踢向對方,後被判罰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被告又於○一年六月,在中區一酒吧外拍打男警,被判罰款六千。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三五四——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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