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金融卡的貳參事
Thursday, February 2, 2012 5:39:35 AM
聽過VISA金融卡(Visa Debit)嗎?這類卡片最近常在學生間被提起,在我光顧郵局時,也不時看到有學生在窗口辦理與其相關的業務。VISA金融卡並不是這一兩年才在台灣推出的產品,事實上,它在台灣已有十年以上的歷史。我想是在郵局於2009年宣布推出其VISA金融卡產品後,這類卡片的存在才逐漸廣為人知[1]。簡單來說,VISA金融卡的核心概念是「帳戶有多少錢,才能刷多少錢」,它除了ATM提款卡的功能,還加上了商店刷卡的功能。儘管具備刷卡功能,VISA金融卡並不是「信用卡」(Credit Card),而是「簽帳卡」(Debit Card),無法在帳戶沒有餘額的情況下繼續刷卡[2]。VISA金融卡的申辦門檻不高,只要擁有發卡機構的儲蓄帳戶,達一定年齡[3],即便是沒有信用消費記錄的學生族群也能申辦。
對學生而言,有張「既可領錢又能刷卡」的金融卡聽起來感覺還不賴(請注意:這兩個用途都是支出XXD)。我初次接觸VISA金融卡是在郵局寄信隨手翻閱窗口旁的廣告,在閱讀了上頭的說明,
持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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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
有效期間:2009年開始,為期5年[4]
外觀:平字卡、Smart Pay標誌
現金回饋:滿新台幣300元(國外3000元),最少0.5%,詳情及其他優惠請見中華郵政
我的第一張VISA金融卡。我填了申請表兩次:第一次是在家鄉的郵局,時間是開學前夕,因為需要數天時間製卡,所以填好申請表後,我得特地找時間從嘉義回彰化拿(而且得是上班日),等到要拿的時候,郵局職員卻表示「我們沒有收到你的申請表啊~」,省略中間過程,結果是整間郵局的民眾目送氣沖沖的我拿回當初寫的申請表離開郵局。
第二次則是到學校裡面的郵局申請,這次沒發生什麼紕漏,順利的拿到VISA金融卡。拿到之後才發現,這張VISA是不能用卡號在網路上刷卡的[5],這對原本以為可以的我有點失望(貿然申請的下場)。不過,只要有ATM讀卡機,就能用這張卡片在提供 SmartPay 付款功能的網路商店(例如PChome線上購物)上消費,反正寥勝於無。
手上卡片的現況是背面的膠膜脫落,校內郵局職員說,如果沒在使用刷卡功能,那就無所謂。如果要進行更換,那我就會有數天時間不能使用卡片提款。我想了之後,反正不是迫切需要刷卡,決定先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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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
有效期間:2010年開始,為期10年
外觀:平字卡、PLUS標誌
現金回饋:滿新台幣1000元以上,得0.5%,近期優惠請見這裡。
有鑑於郵局的VISA金融卡不能網路刷卡,所以我把希望寄託在早有戶頭的台中銀行身上。填完申請表後,當場就拿到一張銀色卡面的VISA金融卡,是我認為手中最好看的一張。至於,我在意的線上刷卡功能只有一半,根據常見問答,對非實際刷卡連線之簽帳消費(如網路、傳真消費),僅開放旅館、旅遊、郵購、醫療教育保險、航空及交通等六種行業別,且單日金額限6萬元以下。
但怎麼知道欲消費的店家是否在這六個行業別之列呢?我曾用 E-mail 致函詢問台中銀行,不過沒有下文,看來只能自己試試看才知道了。卡片現況頗新,是因為離開家鄉後,台中銀行的營業據點離我的所在地有段距離,要存錢也不方便,所以較少在用。目前卡片的用途是在網路上買高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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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銀
有效期間:2010年開始,為期10年
外觀:凸字卡、Smart Pay標誌
現金回饋:不限金額,得0.5%,近期優惠請見這裡。
在發現台中銀行的VISA金融卡無法滿足我的需求後,我開始調查另一家可線上刷卡的銀行,最後找上離員林火車站不遠的台灣企銀。不過我沒查到的是,一連串糟糕的客戶體驗。
在我開戶、填完申請表後,我詢問是否能在離學校較近的民雄分行領卡(或者郵寄給我),行員表示不行,但我可以改到那邊申辦,而在我到民雄分行之後,行員卻又表示我必須到原開戶分行辦理,省略中間過程,結果是我氣炸了(感覺我好像很容易生氣)。回來後,立即寫了 E-mail 給台灣企銀,表達我的強烈不滿,同樣省略過程,最後我用郵寄的方式寄出申請表、到民雄的分行領卡。
雖然這是近兩年前的事,但我深深覺得台灣企銀的行員素質有待改善。先不論我當時在辦VISA金融卡時,行員搞不清楚那是什麼,以為是得利Combo卡,就連入口警衛也來湊熱鬧「我們沒有什麼VISA金融卡啦!」,就連上個月到台企辦理「新增網路銀行約定戶」,行員弄了半個多小時(我也站在窗口前半小時)、打了好幾通詢問該怎麼做的電話才搞定。如果能再來一次,我絕對會選擇別家銀行(攤手)
這是張凸字卡,可以讓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的方式進行刷卡交易,但我想這樣的機會很少,使用的場合如在飛機上買免稅商品。我較頻繁使用這張卡,它可以不用理會行業別、國內還是國外的網路商店,輕鬆地在網路上刷卡,像我就用這張卡在 Dell 網站上刷了一台筆記型電腦回來。不論金額皆可得到現金回饋 0.5% 也是讓我使用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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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
有效期間:2011年開始,為期7年
外觀:平字卡、Smart Pay、PLUS、聯合信用卡中心標誌
現金回饋:不限金額,得0.3%,近期優惠請見這裡。
在出國前夕,我看到中國信託推出海外消費現金回饋1%的活動,我就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去辦。服務行員的態度頗為謹慎,詢問我的來意、甚至還打電話照會母親(因為我是學生?)。行員告訴我,必須等一段時間以後,我才能領取VISA金融卡,但因為我後天就要出發,所以我表示當天無法拿到VISA金融卡的話就不開戶了。結果我在當天就拿到VISA金融卡,從美國回來之後拿回400元左右的現金回饋。
這張卡可以在國內、外網路商店消費。目前我都用這張卡來拿 7-11 ATM 的優惠券。
儘管VISA金融卡主打「有多少就刷多少」──這個看似安全的口號,但實際上,VISA金融卡並不如想像中安全,以下舉出兩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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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刷
一旦發生盜刷,VISA金融卡已經把你的款項圈存,而後付給商家,這個過程不會因持卡人要求而被終止,持卡人必須與銀行聯絡,待盜刷情事被釐清後,銀行才會把款項退回給持卡人(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但若使用信用卡,得與銀行聯絡將該筆款項列為爭議項目,待釐清責任後再行付款。換句話說,發生盜刷的當下,信用卡扣除的是虛擬的「信用額度」,VISA金融卡扣的卻是真實的「現金」。
前述是指持有卡片的情況下。若卡片遺失,持卡人皆需儘快聯絡銀行掛失止付,在一定時間內(視契約而定)被盜刷的款項將由銀行承擔,之外的時間則需持卡人舉證(例如刷卡簽單上的簽的不是持卡人的名字)。在VISA金融卡方面,時間之外的盜刷項目可能要自行負擔一部分款項,各家銀行作法不一,詳情請參閱與銀行簽訂的約定條款或客服。若不願使用VISA金融卡來刷卡,可以聯絡銀行將簽帳額度設定為0元或關閉簽帳功能(只剩ATM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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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存
一旦使用VISA金融卡消費,帳戶的消費額度就會被「鎖定」,舉例來說,我用VISA金融卡買了一張700元的高鐵票,在我刷卡的同時,帳戶中的700元就會被圈存,等後高鐵請款,不能再動用。這在一般交易下沒什麼問題,但若需要「取消交易」,事情可能有點麻煩,被圈存的款項未必可以即時拿的回來。商家可採「刷卡退貨」或「不請款」等方式取消交易,而前者較後者拿回款項的時間快。
以先前我在國外網站購物為例,我買了約200元美金的商品,卻因故被商家取消交易,而對方不願刷卡退貨、只表示不會請款,在不請款的情況下,我只能苦苦等待那筆款項解圈才能再次使用,而我等待的時間是:45天。對一筆龐大到影響生活開銷的存款被圈存,任誰都會著急吧(在一般情況下)。若使用信用卡、結帳日前就已相互抵消的消費款,就不需支付。
我想講的大致如上,之前就一直想寫關於「VISA金融卡」的文章,但因為時間因素一直沒動作,直到最近想申辦信用卡才想起來。若讀者對這領域有研究,並發現本文的錯誤,歡迎留言指正。若真的申請到信用卡,再來寫一下後續發展。
p.s. 要是我打報告有這麼認真就好了XXD
附註
[1] 根據周刊報導,在郵局宣布將原有的提款卡轉為金融卡後,郵局將成為國內金融卡最大發卡機構。
[2] 在一般的情況下不會動用「循環利息」。
[3] 以郵局為例,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且已開立存簿(含綜合)儲金個人帳戶。
[4] 此指我目前所持卡片的有效期間。
[5] 中華郵政儲匯處表示,「VISA金融卡因係於刷卡當下即連動帳戶結存扣款,基於交易安全性考量,目前僅開放於實體商店連線刷卡交易,尚未開放國內或國外之網路刷卡交易」。


Unregistered user # Saturday, February 4, 2012 1:42:29 AM
DongEnd # Sunday, February 5, 2012 2:11:04 PM
至於「盜刷風險承擔」的部份,我想銀行在「約定條款」已經轉嫁一些風險給持卡人,像是持卡人應該善盡保管卡片的責任(若在遺失情況下,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掛失止付)等,若持卡人並無過失,在責任釐清前是不需繳交消費款的。
Unregistered user # Saturday, March 31, 2012 12:30:29 AM
DongEnd # Thursday, April 5, 2012 4:09:49 PM
App iTunes Store 指的是蘋果公司所建立的線上軟體商店,若你持有像 iPhone、iPad 或是 iPod 等的相關產品,並到該商店建立帳號(需填上信用卡資料),當下載付費軟體時,就會自動扣款。
如果你確定你沒有相關產品,也沒有在該商店下載過任何東西,那你VISA金融卡非常可能是被盜用了。我想正常的處理程序是向警察報案並聯絡銀行,請他們找出盜用者是使用哪個帳號下載軟體,透過帳號去反查使用者。我想單靠個人之力是很難找出「盜用者」的身份。
盜用發生的款項能否追回,可能得視和銀行的契約而定,例如,得在發現盜用情事發生的30天內報案等。總之,請盡快和銀行聯絡,揪出「盜用者」,避免更多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