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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更新的 Maple

曼妙光阴,一缕繁华

如果有一天

我来讲一个故事,比如说,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像我,走在街上,走啊走,走啊走,走啊走,然后他就死了。然后他的Blog怎么办?

我来讲一个故事,比如说,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像我,走在街上,走啊走,走啊走,走啊走,然后他就死了。然后他的Blog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真的想了很久,都没有解决方案,其实我这还是小事,如果是一个著名的Blog,那么将造成多大的浪费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它还会收到留言啊、message什么的,人家还等着你说话撒。

在这种情况下,有个继承者将是非常好的情况,至少可以贴个什么“此人已死有事烧纸”之类。其实,许多的人都知道我的密码,我总想告诉别人让别人帮我更新啊、发言啊、搞破坏啊什么的,但是那许多人里面很少见过我,他们不知道我会死掉,然后见过我的人里面都不知道,或者忘记了我的密码,那样问题就严重了……此外还有许多东西,Gmail啊、MSN啊、QQ啊、各种帐户啊……你看,在不经意间,你年轻的时候,多么奢侈的占据了网络资源,如果这家网络公司一不小心成了老字号,像同仁堂那样开了几百年,而你的ID一直在那里……

于是我现在开始怀疑IM上的联系人是不是依旧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对吧?虽然这样讲有点人鬼情未了的意思。因此我想有必要花一些时间料理可能发生的后事,节约网络资源,爱护互联环境。


还有可能的就是,类似opera这样有潜力长期存在下去的公司,在软硬件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有可能在不同的时段存在对于不同生物学对象的同一个ID,那样就有了一点轮回转世的感觉,如果你想尝试一下的话,现在把我的URL抄下来放在一个罐子里面,过了一段时间,比如说几百年什么的,让你的后代在能够起到浏览器作用的物体上输入,如果打开的还是这个页面,那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真的见鬼了。

这一门学问将在未来的几个世纪发扬光大,那就是互联网考古学。

《低俗小说》非常实用、完整和傻瓜的My Opera自定义方法

Comments

Anonymous 1. June 2006, 19:50

zeal writes:

Good question! I have actually never thought about it.

Anonymous 1. June 2006, 23:25

Elfe writes:

我记得Livid曾跟我说起过做论坛的最高理想,就是,要让用户把他们的论坛密码写到遗嘱里。
期待看你的下一篇文字,然后靠直觉来判断背后的那个人还是不是你。

Maple2005 2. June 2006, 01:39

Livid果然牛X,当然Elfe姐也不是凡人……

qingshuidanmu 2. June 2006, 01:49

看来自己写一阵子又厌倦啦?我也厌倦自己写了。那咱们再来个创作共用吧。标明署名就好了。或者叫几个人都来。或者发展发展也能成wiki.不过开头“像我,走在街上,走啊走,走啊走,走啊走,然后他就死了。然后他的Blog怎么办?”有点悲悲的,想的太多了。毕竟我们总有一天要归西的一天。所以咯。不要回头看,也不要看前面发生啥。木乃伊还继续存活着呢,我们怕啥?我乱讲的。呵呵。

Maple2005 2. June 2006, 02:05

在那个历史上的曾经,我建立了一个叫做Metaphysics的小组。在那个历史上的曾经,我花了很多时间修改它的CSS来满足一个Group的需要,最后失败放弃。

其实我没有厌倦,考完试比较无聊,无聊了就写日志,昨晚一个孩子说起这件事情,也许晚上看一下人家上线不知道是不是确定要进行交换空间。交换空间署名就不好玩了,搞得假亦真来真亦假比较有意思。

能写出开头那段句子已经显示我的忧虑已经达到了宠辱不惊的新的境界,right?

yolisy 2. June 2006, 03:20

Maple,你果然够骚!

Anonymous 2. June 2006, 04:16

smallsmile writes:

很有意思
死掉了blog的最后一篇就成了千古绝唱了
不知道会不会是留言最多的一篇日志

Maple2005 2. June 2006, 05:08

我觉得这个情况在BSP中间已经发生很多,比如space动辄几千万的用户,应该死了很多人了

Anonymous 2. June 2006, 10:46

Ian writes:

呵呵,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诶
我想可以像法律宣布一个人死亡一样
比如一个账户5年没有使用过了
那SP就可以宣布“按常理推断此人已死,若有事不妨尝试烧纸”
呵呵

Maple2005 2. June 2006, 11:00

这样也不好,基督山伯爵怎么办?

Anonymous 2. June 2006, 15:34

Ian writes:

所以说“按常理推断”嘛

Anonymous 3. June 2006, 09:23

didadi writes:

这个问题我想了千百次了,所以说早点立个遗嘱什么的也不是坏事,也可以象达芬奇密码这样找个聪明人揭开你的密码,不过要是他没有变态到和我们同样的想法就永远也解不开了.后来我明白了世界上很多东西不是只有知道密码才能解开的,例如存折,身份证也可以的,起码还可以给亲人一点慰藉.剩下的很多只有靠密码保护问题和密码才能弄出来的东西,人都死了.还要那些做什么,难不成亲人还要继续给我们写BLOG?

Maple2005 3. June 2006, 09:51

这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人死了就不应该这样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并且浪费你的“读者”关注你的时间。

afterdot 4. June 2006, 09:18

Maple你整天脑子里面都在想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还算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