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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August 2011, 03:00:48 (edited)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节选)
要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中的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20亿元资金。
一是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鼓励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科研工作。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
二是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要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与员工协商薪酬,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三是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灾区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开辟公益性就业岗位。
四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对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给予更大支持。
五是进一步改善对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扶持。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要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中的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20亿元资金。
一是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鼓励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科研工作。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
二是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要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与员工协商薪酬,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三是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灾区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开辟公益性就业岗位。
四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对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给予更大支持。
五是进一步改善对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扶持。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5. August 2011, 01:40:01 (edited)
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为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作出的重要批示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形势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创业培训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节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促进就业为重点,全面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摘录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积极探索就业的新方式新途径。要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突破传统的就业观念,把发展灵活就业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抓紧指定和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形势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创业培训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节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促进就业为重点,全面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摘录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积极探索就业的新方式新途径。要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突破传统的就业观念,把发展灵活就业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抓紧指定和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
5. August 2011, 01:40:34 (edited)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摘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通过组织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通过实行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和提供创业咨询及开业服务,为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摘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通过组织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通过实行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和提供创业咨询及开业服务,为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5. August 2011, 01:44:13 (edited)
扎实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刚刚结束的两会和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就业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其中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两会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做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张德江副总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昨天专门作出批示,不仅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且以"三个着力""三个充分"为我们指出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这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我们搞好创建创业型城市是巨大的鼓舞和鞭策。蔚民部长要求我们在会上做好传达,搞好学习贯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新形势下抓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极为重要,十分紧要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工作面临新世纪以来最大的困难。一方面,今年城镇需要就业人员达24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人,加上历年累积的未就业者总数达700万人以上。另一方面,返乡农民工春节后大部分回城,少部分留乡,但有1000多万人工作仍未着落。因此,能否在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就业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是对就业工作的严峻考验。
我国扩大就业的四条主要渠道:一是单位就业特别是企业吸纳,这在就业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当前受投资与市场紧缩影响,稳定现有岗位不易,扩大就业能力有限。二是政府开发公益岗位,这是解决困难群体就业主要途径,但不少地方在前一阶段大量开发后,要想实现新的规模性开发,难度不小。三是灵活就业,拓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空间,但其就业的不稳定性在当前情况下会更加突出。四是自主创业,是劳动者靠自找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仅不靠国家投资,并且具备多种多样的增长点。过去是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现在是可以在危机中分散突围,今后还能够带动更多就业。只要具备更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条件,就可以有更大发展,并能带动整个就业格局变化。因此,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对促进就业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也是我们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条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去年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高层次推动和多部门合力的体现。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推进结构升级和扶持就业创业相协调。在今年3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要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昨天,又为我们这次会议专门作了重要批示,特别强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形势的有效途径。并再次对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出要求。所有这些,都是要求我们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这条渠道迅速打开,抓紧扩展,取得更好效果。
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国务院下发了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26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8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的6项措施,我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5项措施。在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时,各地要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使其成为应对危机最积极、最活跃的工作举措。
二、启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对推进全国创业促就业工作具有积极的先导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提出:"要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为什么要先抓一批创业型城市,我们考虑,主要有两点:
一是城市创业机会较多,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战场。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既有利于城市本身创业者队伍扩大,带动就业增加,开拓改善民生的新的增长点;又有利于促进城市生产力发展,拓展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有利于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树立全民创业名牌,这相当于增强磁场效应,磁场越强,给创业者提供的舞台越大,吸引招商投资的效果越明显。去年底以来,我部会同各省通过评选,确定了82个城市作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城市,率先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这些城市共同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环境比较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创业培训工作比较扎实,近年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取得较好工作成绩,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有成效。同时,城市领导有大的决心和强烈愿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积极性高,都愿意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出更大贡献。经过与各地共同商量,确定首批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时间为2年,即2009-2010年。我们今天紧接着"两会"之后召开这个会,就是落实国务院部署和要求,作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和把握就业工作主动权的第一步来启动,意义相当重大。
二是创建城市先行一步,率先建树,率先突破,率先取得成效,就能开辟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以典型带路,以点带面,使全国面上的工作切切实实迈上一个新台阶。对省里来讲,要想把创业促就业工作抓出成效,也必须选好领头雁,今天在座的城市,是经各省选拔的国家级创建城市第一梯队,也是全国的领头雁,具有重要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头作用,这些城市的工作上去了,就给其他地区树立了标杆,就能带动大家一起前进。前几年我们抓了一批城市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业培训、社区就业的重点联系城市,收效明显。这次抓创建创业型城市,就是在过去基础上向前再推进一步。
三、率先建树,率先突破,率先取得成效
㈠率先建立健全五个体系
按照我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要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五个体系"。
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政府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二是部门形成合力,协调推动机制有效。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方面参加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社会积极参与,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四是职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
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核心任务。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真正放宽市场准入、注册条件和场所安排,实现未禁即放。二是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和办证手续,构建绿色通道。三是大力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四是更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
⒊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着力加强创业培训服务。这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创建工作的关键所在。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对新一轮创业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轮训,并大力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闲置资源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创业实训。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并将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开业指导等有机结合起来。
⒋构建创业服务体系。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主要依托。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可新建或改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二是积极研究创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创业服务公共平台,改善服务手段,建立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发布机制。
5.健全工作考核体系。这是考量创建工作是否达到要求和完成任务的重要检测器。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形成考核体系。二是将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指标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强化责任和考核。
㈡率先在重点和难点上取得突破
⒈强化服务,完善政策,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各地要将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应对金融危机解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关键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强化创业服务工作。要加强创业培训,并积极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
⒉加强引导,落实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据有关调查,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较低,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空间和潜力还很大。目前,关键是要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相关政策和四项工作要求。一是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为毕业后实现自主创业奠定基础。二是对开业者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三是提供创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四是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高等学校,积极做好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意愿调查,及时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业专家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继续做好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者的扶持服务保障工作。各城市都要在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资金难、场地难、办事难和政策缺、服务缺、能力缺等难点问题上,选择重点,推进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特别是在小额担保贷款上,建立起"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机制。
㈢率先取得新的成效
创建工作要注重质量,提高效果。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一个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效。一是城市内参加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开展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二是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在当地新增就业人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是创建工作在促进就业上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一个最根本的考核指标。三是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要看创业的企业增加了多少,企业存活期是否在不断延长。四是要使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要看环境是不是宽松,工作是不是有效率,培训和服务质量是不是令人满意。今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创业型城市的具体标准及评选办法,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用于指导创建工作实践。
我们这次会议,与会市长积极共同提出倡议,就是表达率先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成效的共识和决心。
四、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配合,周密部署,共同推进。
请各城市尽快制订完善并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要根据总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要确定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要根据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和步骤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制度。要加强对所辖区县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创建工作任务的动态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和调度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确保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为创建城市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注意跟踪掌握创建城市的工作进展,及时报告创建工作动态信息和宣传工作成效,善于发现并及时总结创建城市的创新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和大力推广。
我部已成立各司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指导小组。直接指导各省及城市的创建工作。今天,中国就业促进会还要成立创业专委会,以此来加强与省及城市之间的交流。今年,我们将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观摩、市长论坛、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及时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同时,我们还要按德江副总理批示要求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使创业精神大大发扬,使敢于创新的开拓精神、苦干实干的务实精神、不折不挠的进取精神、重诺守信的诚信精神、回报社会的奉献精神,在创建城市中率先树立起来。
做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009年3月14日
(人力资源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刚刚结束的两会和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就业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其中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两会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做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张德江副总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昨天专门作出批示,不仅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且以"三个着力""三个充分"为我们指出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这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我们搞好创建创业型城市是巨大的鼓舞和鞭策。蔚民部长要求我们在会上做好传达,搞好学习贯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新形势下抓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极为重要,十分紧要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工作面临新世纪以来最大的困难。一方面,今年城镇需要就业人员达24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人,加上历年累积的未就业者总数达700万人以上。另一方面,返乡农民工春节后大部分回城,少部分留乡,但有1000多万人工作仍未着落。因此,能否在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就业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是对就业工作的严峻考验。
我国扩大就业的四条主要渠道:一是单位就业特别是企业吸纳,这在就业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当前受投资与市场紧缩影响,稳定现有岗位不易,扩大就业能力有限。二是政府开发公益岗位,这是解决困难群体就业主要途径,但不少地方在前一阶段大量开发后,要想实现新的规模性开发,难度不小。三是灵活就业,拓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空间,但其就业的不稳定性在当前情况下会更加突出。四是自主创业,是劳动者靠自找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仅不靠国家投资,并且具备多种多样的增长点。过去是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现在是可以在危机中分散突围,今后还能够带动更多就业。只要具备更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条件,就可以有更大发展,并能带动整个就业格局变化。因此,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对促进就业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也是我们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条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去年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高层次推动和多部门合力的体现。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推进结构升级和扶持就业创业相协调。在今年3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要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昨天,又为我们这次会议专门作了重要批示,特别强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形势的有效途径。并再次对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出要求。所有这些,都是要求我们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这条渠道迅速打开,抓紧扩展,取得更好效果。
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国务院下发了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26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8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工作的6项措施,我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5项措施。在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时,各地要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使其成为应对危机最积极、最活跃的工作举措。
二、启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对推进全国创业促就业工作具有积极的先导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提出:"要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为什么要先抓一批创业型城市,我们考虑,主要有两点:
一是城市创业机会较多,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战场。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既有利于城市本身创业者队伍扩大,带动就业增加,开拓改善民生的新的增长点;又有利于促进城市生产力发展,拓展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有利于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树立全民创业名牌,这相当于增强磁场效应,磁场越强,给创业者提供的舞台越大,吸引招商投资的效果越明显。去年底以来,我部会同各省通过评选,确定了82个城市作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城市,率先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这些城市共同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环境比较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创业培训工作比较扎实,近年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取得较好工作成绩,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有成效。同时,城市领导有大的决心和强烈愿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积极性高,都愿意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出更大贡献。经过与各地共同商量,确定首批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时间为2年,即2009-2010年。我们今天紧接着"两会"之后召开这个会,就是落实国务院部署和要求,作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和把握就业工作主动权的第一步来启动,意义相当重大。
二是创建城市先行一步,率先建树,率先突破,率先取得成效,就能开辟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以典型带路,以点带面,使全国面上的工作切切实实迈上一个新台阶。对省里来讲,要想把创业促就业工作抓出成效,也必须选好领头雁,今天在座的城市,是经各省选拔的国家级创建城市第一梯队,也是全国的领头雁,具有重要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头作用,这些城市的工作上去了,就给其他地区树立了标杆,就能带动大家一起前进。前几年我们抓了一批城市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业培训、社区就业的重点联系城市,收效明显。这次抓创建创业型城市,就是在过去基础上向前再推进一步。
三、率先建树,率先突破,率先取得成效
㈠率先建立健全五个体系
按照我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要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五个体系"。
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政府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二是部门形成合力,协调推动机制有效。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方面参加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社会积极参与,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四是职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
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核心任务。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真正放宽市场准入、注册条件和场所安排,实现未禁即放。二是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和办证手续,构建绿色通道。三是大力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四是更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
⒊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德江副总理批示中强调,要着力加强创业培训服务。这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创建工作的关键所在。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对新一轮创业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轮训,并大力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闲置资源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创业实训。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并将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开业指导等有机结合起来。
⒋构建创业服务体系。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主要依托。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可新建或改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二是积极研究创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创业服务公共平台,改善服务手段,建立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发布机制。
5.健全工作考核体系。这是考量创建工作是否达到要求和完成任务的重要检测器。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形成考核体系。二是将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指标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强化责任和考核。
㈡率先在重点和难点上取得突破
⒈强化服务,完善政策,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各地要将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应对金融危机解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关键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强化创业服务工作。要加强创业培训,并积极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
⒉加强引导,落实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据有关调查,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较低,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空间和潜力还很大。目前,关键是要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相关政策和四项工作要求。一是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为毕业后实现自主创业奠定基础。二是对开业者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三是提供创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四是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高等学校,积极做好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意愿调查,及时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业专家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继续做好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者的扶持服务保障工作。各城市都要在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资金难、场地难、办事难和政策缺、服务缺、能力缺等难点问题上,选择重点,推进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特别是在小额担保贷款上,建立起"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机制。
㈢率先取得新的成效
创建工作要注重质量,提高效果。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一个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效。一是城市内参加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开展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二是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在当地新增就业人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是创建工作在促进就业上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一个最根本的考核指标。三是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要看创业的企业增加了多少,企业存活期是否在不断延长。四是要使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要看环境是不是宽松,工作是不是有效率,培训和服务质量是不是令人满意。今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创业型城市的具体标准及评选办法,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用于指导创建工作实践。
我们这次会议,与会市长积极共同提出倡议,就是表达率先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成效的共识和决心。
四、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配合,周密部署,共同推进。
请各城市尽快制订完善并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要根据总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要确定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要根据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和步骤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制度。要加强对所辖区县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创建工作任务的动态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和调度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确保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为创建城市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注意跟踪掌握创建城市的工作进展,及时报告创建工作动态信息和宣传工作成效,善于发现并及时总结创建城市的创新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和大力推广。
我部已成立各司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指导小组。直接指导各省及城市的创建工作。今天,中国就业促进会还要成立创业专委会,以此来加强与省及城市之间的交流。今年,我们将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观摩、市长论坛、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及时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同时,我们还要按德江副总理批示要求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使创业精神大大发扬,使敢于创新的开拓精神、苦干实干的务实精神、不折不挠的进取精神、重诺守信的诚信精神、回报社会的奉献精神,在创建城市中率先树立起来。
做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009年3月14日
5. August 2011, 07:35:03 (edited)
“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情况
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是指共青团湖里区委员会审核推荐,由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里信用社向湖里区青年发放用于创业项目的贷款。
【贷款用途】
用于湖里区青年创业发展的资金周转。
【贷款对象】
经湖里团区委推荐并符合湖里信用社贷款条件的青年。
【贷款条件】
⒈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事业基础、自主创业的广大青年;
⒉信用观念强,资信状态良好,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记录;
⒊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⒋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⒌由湖里团区委向湖里信用社推荐,经信用社调查同意。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最高不超过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贷款额度】
由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但单户最高不超过5百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暂定为1年。
【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为担保贷款,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流程】
创业青年(申请)街道团工委(审核并报送)湖里团区委(审核签署同意后报送)湖里信用社(最终审核并发放贷款)创业青年。
【贷款申请材料】
一、需向团区委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⒈贷款申请书(说明借款人的创业项目及贷款用途)
⒉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借款人的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需向信用社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㈠借款人财产证明情况;
㈡担保材料
⒈提供抵(质)押作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含权属人及财产所有人的配偶(如权属人的配偶)]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声明;信用社认可的有效评估报告;
⒉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在厦门就读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及青年农民工。为到岗前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为到岗后的见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含)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⒊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18-35岁失业、半失业或者待业青年,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激情,筹措不到启动资金。为青年提供3-5万免息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对一的创业导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帮助青年进入工商网络。
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是指共青团湖里区委员会审核推荐,由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里信用社向湖里区青年发放用于创业项目的贷款。
【贷款用途】
用于湖里区青年创业发展的资金周转。
【贷款对象】
经湖里团区委推荐并符合湖里信用社贷款条件的青年。
【贷款条件】
⒈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事业基础、自主创业的广大青年;
⒉信用观念强,资信状态良好,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记录;
⒊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⒋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⒌由湖里团区委向湖里信用社推荐,经信用社调查同意。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最高不超过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贷款额度】
由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但单户最高不超过5百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暂定为1年。
【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为担保贷款,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流程】
创业青年(申请)街道团工委(审核并报送)湖里团区委(审核签署同意后报送)湖里信用社(最终审核并发放贷款)创业青年。
【贷款申请材料】
一、需向团区委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⒈贷款申请书(说明借款人的创业项目及贷款用途)
⒉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借款人的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需向信用社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㈠借款人财产证明情况;
㈡担保材料
⒈提供抵(质)押作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含权属人及财产所有人的配偶(如权属人的配偶)]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声明;信用社认可的有效评估报告;
⒉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在厦门就读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及青年农民工。为到岗前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为到岗后的见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含)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⒊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18-35岁失业、半失业或者待业青年,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激情,筹措不到启动资金。为青年提供3-5万免息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对一的创业导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帮助青年进入工商网络。
5. August 2011, 07:35:57 (edited)
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银、政合作协议书
甲方:共青团湖里区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枋湖南路161号502室
乙方: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里信用社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61-63号
为携手扶持青年创业,建立良好的银、政合作关系,促进银、政两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愿意将甲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乙方将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为甲方所推荐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服务。
三、乙方将尽力满足甲方推荐的符合青年创业条件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的贷款需求。
四、根据乙方的授信评估,乙方同意2009年给予湖里区青年创业最高1亿元的金融服务贷款总额,贷款利率根据乙方的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定价,原则上控制在当期基准利率上浮20%(含)以内。
五、甲方愿意协助乙方促成甲方推荐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将乙方作为主办银行,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将创业青年、企业自身的各项资金往来大部分通过该账户办理。
六、乙方愿意为入围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提供可享受优惠利率、增加授信、期限更长(主要指可循环使用)、绿色快捷服务通道(如设专人分管、缩短审批时间、设专项报批制度)“套餐”服务。具体合作流程如下:
⒈甲方根据辖内掌握的青年创业发展情况,书面向乙方推荐有一定事业基础、自主创业、开拓创新、诚实守信的创业青年、个体工商户及湖里区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商会)会员。
⒉乙方成立青年创业贷款审核小组,指定专人对甲方推荐的上述项目进行信贷调查,在乙方承诺的办理期限内,提出明确的调查审核意见;对不具备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及时予以书面反馈,并告知甲方。
⒊乙方本着安全性、社会性、流动性、便利性、青年创业发展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在授信额度内及时优先安排发放青年创业贷款。
七、若借款人的贷款出现逾期,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追偿债权。
八、甲方提供的推荐创业青年、青年企业的证明书应确保真实有效,并由甲方盖章确认。
九、其他事项:___
十、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协议或违背协议条款。如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告知对方,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可采取其他合作形式。
十三、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乙方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厦门市银监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代表(签名):___ 代表(签名):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甲方:共青团湖里区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枋湖南路161号502室
乙方: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里信用社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61-63号
为携手扶持青年创业,建立良好的银、政合作关系,促进银、政两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湖里区青年创业贷款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愿意将甲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乙方将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为甲方所推荐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服务。
三、乙方将尽力满足甲方推荐的符合青年创业条件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的贷款需求。
四、根据乙方的授信评估,乙方同意2009年给予湖里区青年创业最高1亿元的金融服务贷款总额,贷款利率根据乙方的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定价,原则上控制在当期基准利率上浮20%(含)以内。
五、甲方愿意协助乙方促成甲方推荐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将乙方作为主办银行,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将创业青年、企业自身的各项资金往来大部分通过该账户办理。
六、乙方愿意为入围的优良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提供可享受优惠利率、增加授信、期限更长(主要指可循环使用)、绿色快捷服务通道(如设专人分管、缩短审批时间、设专项报批制度)“套餐”服务。具体合作流程如下:
⒈甲方根据辖内掌握的青年创业发展情况,书面向乙方推荐有一定事业基础、自主创业、开拓创新、诚实守信的创业青年、个体工商户及湖里区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商会)会员。
⒉乙方成立青年创业贷款审核小组,指定专人对甲方推荐的上述项目进行信贷调查,在乙方承诺的办理期限内,提出明确的调查审核意见;对不具备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及时予以书面反馈,并告知甲方。
⒊乙方本着安全性、社会性、流动性、便利性、青年创业发展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在授信额度内及时优先安排发放青年创业贷款。
七、若借款人的贷款出现逾期,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追偿债权。
八、甲方提供的推荐创业青年、青年企业的证明书应确保真实有效,并由甲方盖章确认。
九、其他事项:___
十、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协议或违背协议条款。如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告知对方,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可采取其他合作形式。
十三、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乙方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厦门市银监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代表(签名):___ 代表(签名):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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