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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园Ⅱ

谁是阿拉法?谁是俄梅戛?

错过自封的仁慈大君

今晚七点,Ubuntu的推动家,上过太空的有钱人 Mark Shuttleworth到近在咫尺的自动化所演讲,可惜我答应晚上去给万网送稿费的~~~~~只有一声叹息了

P.S. 可以去参加啦!!!一会开始,闪了先~~~~~~~



补记——

好后悔没带相机,否则真的就可以合影啦。还好我请他签了名,当时身边只有一部《2006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干脆就让他写在扉页上了^_^

我发誓他是我这辈子迄今为止亲眼见过,而且是近距离接触到的最牛最牛的大活人!不过,我似乎觉得,他还是挺商业的,跟“人道待人”的标榜尚有距离。不过我听见他说:在太空中鸟瞰地球,他没有看到国家,只看到全人类!我又还能苛求什么呢?

总之,如此激动人心的经历,见到王菲也不过如此吧。

活动实况请见 Blog on 27th Floor 的记录,已经很全面了。

关于对互联网用户产生内容的管理

【编者按】本篇内容为“博客组第二次讨论会”前我以网民一员的身份就“博客实名制”问题给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提交的解决方案,原文录下,立此存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博客(Blog)为代表的一系列互联网新应用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这类新生的网络服务普遍具有以下的特点:

技术低门槛:每个人只需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常识,就可以很容易的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个人媒体”,展示自己的情感,传播自己的观点,这些在原来都是专业人员才可能做到的。

传播无中心:传统媒体或大型门户网站逐渐失去信息发布的垄断性优势,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信息的传播,由传统的自上而下,以一对多,用户被动接受的“黑洞”模式逐渐向无明确中心的,交互的,用户产生内容的,“多极交叉”模式转化。随之而来网络信息量的激增。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简化与普及,伴随着互联网信息量的激增与传播形式的变化,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技术门槛的降低在方便人们使用的同时也为网上的非法信息大开方面之门,传播上无中心的特性也使政府对信息的管理难度增大,特别是网络信息的归属模糊,权利人的权利难得保障,责任人的责任也不易追究。

为此,政府相关部门面对新事物和新问题及时采取新的管理模式,本质上是与时俱进精神和对社会负责的集中体现。因此在具体操作上,我认为有必要更加注重可行性,争取一步到位,把好事办好,把实事落实。

在此背景下,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发起了对博客实名制的探索。这一举措也在社会引起很大关注,一方面说明这是一件关系到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对政府规范互联网秩序的迫切需求。一般意见认为:实名制初衷固然好,但操作难度大,实施成本高,如果落实不好,今后的决策将会比较被动。

我认为,实名制的操作难度在于一刀切的硬性行政规定与网络信息传播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因此我们有必要转变一下思路:由对非法信息与传播的监控转变为对合法信息与传播的保护,相信将取得更理想的实践效果。

网上流行一种名为“创作共用”协议(http://cn.creativecommons.org/,一种授权方式,主要为了增加网络信息的流通性,作为其他人传播和完善自己作品的授权依据,并对原作者的权利加以保障。此协议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授权形式及条款组合,创作者可与别人分享其创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权利,却又能保留自己的某些权利,比如允许自由转载,但必须署名,并非为商业目的等)的声明协议,它采用图标的形式对合法信息及其传播加以保护和鼓励。



可以参考“创作共用”的模式,鼓励网民通过自愿方式选择采用一套受法律保障的协议发布自己的文章、图片等网络信息。对于采用这个协议的网民,其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法律层面的保证,在发生围绕该信息知识产权的纠纷时占优势。

操作上,网民只需在指定的登记网站上注册其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虚假信息将失去其作为法律保障的意义,因而不必注册时专门核实)并选择适宜自己的授权方式,就可以得到一个图标或代码供其在发布信息时署名。以后在因此网络信息而产生法律问题时,这个图标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从而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或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可以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提供这样的协议由网民自愿注册,第二阶段要求各互联网经营单位鼓励加入此协议的网民发布信息,第三阶段普及本协议作为网民网上权益的唯一法律保障。

这样既可以保障广大正常网民的根本利益,又截断了非法信息的传播渠道,同时也减轻了互联网经营单位的操作成本,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网民 Hong.vox(编者:原文为真名)
2006-10-30

读网 061101

我也是台独分子

这两天不得休息,奉命陪伴台湾的兄弟单位一行游览天津。

说自私的,台湾的几位大佬颇难伺候。但一来是工作任务,二来有想要看看天津的愿望也实属不易,不太离谱的要求就全都努力满足了。怎奈导游和司机一水儿北京人,到天津全找不着北,我虽路痴,但也义不容辞的担当起向导的责任,相比之下,那2B导游倒还悠哉游哉……咱治不起这气。

几位台客的趣味倒也算深沉,杨柳青狗不理的民俗不能让他们半点的亢奋,航母东方公主的铺张也引不起他们丝毫的惊羡。却单对中国近代史中早已落满灰尘的旧物颇有兴致,无论梁启超修葺一新的饮冰室书斋,袁大总统早做了饭馆的河畔故宅,他们全都心向往之。好在这两个地方近在咫尺,这段游览内容相信也是他们若干年后回想到天津的唯一可爱之处了。

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按原定行程他们一早返京,我也算圆满完成任务,欢度我残存的小半拉大礼拜。可几位爷一时兴起,早餐会议中决定去塘沽看海。其实昨天他们就提出想看看大沽炮台遗址的要求了,我塘沽不熟,况且旅游不似考古,这样遗迹的保存状况恐怕跟他们心中的预想相去甚远,也就推了。但今早他们依然耿耿于怀,我也就咬牙接受了。

不出所料,这炮台的保存远没有饮冰室那样的投入,穷山恶水间几丛衰草,几封荒丘,一圈篱笆,坐个老头子收票而已。回来的路上,一个叫老周的Boss级台客问我:这样有意义的遗迹怎么能不修缮呢?主管当局是不是也该“双规”?我无言以对。修这玩意,谁看?没人看就不赚钱,不赚钱就没人修。象我们这一票人那样不惧山高水远前来登台的有几个呢?我怀疑这炮台的开发只是个政治任务,搞出来了就算Mission Complete,再没人过问了。中国类似的事情还少么,互联网要不是也是本着“美国有我们也要有”的精神,能搞起来么。我说大陆不能上维基百科,这帮台客全都吓得屁滚尿流。“那会少了解多少知识呀!”,一向寡语的赖头儿也开了金口。回到车上,老周的碎嘴子还是不停,“我们比你们爱国,你说是不是?”是呀,谁能否认呢。

老周永远是沉闷旅程的开心果,绝对属于天津概念中的那种“话痨”。我们在车上穷聊了很多,说他原来服兵役时正赶上美丽岛事件,说台湾的独裁是怎么垮掉的。他问我对台湾问题怎么看,我说没怎么看,觉得无所谓而已。他好像觉得这回答有点意外,跟上一句加以确认:对呀对呀,象现在这样也不打仗,搞搞经贸往来多好,是吧啊?我说台湾独立了也就独立了,只要是老百姓希望的,独立了也无妨。这回该轮到老周无语了。他问象我这样思路的大陆年轻人多么?我说大陆的年轻人对时政大都不大感兴趣,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周杰伦。

喜欢周杰伦有错么?我们的世界/视界无非在天津或北京或别的哪里,至于一个遥远海岛的归属与我又有什么瓜葛呢?我并不需要它。

与其说我是某国之人,我更愿意说自己是人,住在某国。人与人有什么差别呢?我住在这里,你住在那里,我以后有可能去你那个地方,你也可以来我这里,人就是人,住的地方不同罢了。所谓国家,我以为只是人为设置的隔膜,产生于偏见和不了解,消失于包容和沟通。只是不知道还要有多少人为这虚妄的国家流多少血。

司机师傅听不下去了,回了我一句:国还是要爱的!Ok,我也爱国,但我爱的决不是那些让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的gov,我爱生活在这个所谓国的土地上的苍生。如果为爱国而让原本安居乐业的我们为了与己无干的远方流血,倒不如就让北京的、天津的、塘沽的、台北的芸芸众生们继续这样乐此不疲的平静生活。

和平需要你!

如果非要谁为了远方而流血,那么还是就这样的好,独立就独立,在这点上我也是个台独分子。

读网 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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