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
Thursday, 12. April 2007, 10:40:39
网上的议论可谓千差万别,检讨、声讨、同情、辩护。然而,最重要的一点,当时的真相究竟如何,似乎谁也没有真正弄清过。警方的说法是这位储户当时有喝酒迹象,所以不太理智,而押运员又不太清楚情况,鸣枪示警,结果这位储户却冲了出来,撞上了这把枪。如果真如警方所述,那么似乎是这位储户个人的冲动加上运气太差导致。可这一说法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又有几个人相信呢?
无论这件事情究竟谁对谁错,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这个社会似乎开始变得人人自危了。当一个平民百姓在银行被杀,凶手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却是一个合法的运钞员时,我们能作何感想?鸣枪示警,自然是高举枪械,向天鸣枪,又是如何正中储户头部的,难道这位储户意识不清到跳到了押运员的头上?叫人不得不怀疑,要么是警方说法有误;要么,是运钞员素质太差。
我们排除是警方错误,预设成他们都是明察秋毫,精干英明的。我们也充分肯定运钞员的果敢,消灭一切有害银行安全的因素。那么这一切是否就成为杀死一个不理智储户的理由?
继续为运钞员和保安辩护,设定他们认为储户的行为威胁到了他们个人的人身安全,迫使他们做出开枪示警的决定。那么,首先,那句“你走一步我就毙了你”究竟算是什么?警告?在我看来,这是威胁甚于警告。作为一个保安,或是运钞员,你有什么权利以生命作筹码来强制约束他人行为。我确实看到过,所谓对抢劫犯,可以依法予以枪毙,但对于一个取了款,向大门走去的储户来说,作为保安有什么权利以死亡作为威胁?他取出来的钱是抢的吗?他有任何举动威胁他人生命吗?即使怀疑对方的行为,怀疑就可以成为杀人的借口了吗?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么,我老是听到隔壁传出磨刀的声音,加上我还跟他关系不好,所以我怀疑他要杀我,那么我是否就有权利先去把他给结果了呢?
或者我们再找理由,押运员的枪是因为走火,导致误杀。那就不得了了,全国各地那么多金融机构,每天不知多少押运车执行人物,不知有多少类似的枪指着这些机构外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些人中有任何被伤被杀那就都属于正常了吧。
而作为那位储户,无论警方所述是否属实,不要和权利的滥用者硬着来,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你有一条命留着,才能去投诉,去起诉,最后,去移民,离开这样一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
无论要如何逃避,有几件事情是肯定的,一,保安的蛮横是难以原谅的;二,押运员及其所属公司难逃其责;三,既然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真的需要保持克制,尽量心平气和的对待他人的粗鲁,因为他拥有着你无法企及的权利,而你也不知道何时,他就会滥用其权利,让你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Nick Fury # 12. April 200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