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r In The D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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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Kids (Chapt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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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北岛。

我其实是个孩子,若干年后我对夏然也是这么说。即使她浑身赤裸的躺在我的怀里或者刚刚从我的胯下挣脱,我总是很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然后若有若无的对她说,我其实,是个孩子。往往在这种最不适合陷入幻想和追忆的时刻我就会陷入幻想和追忆,那种不可名状的伤感把我的过去隔膜的模模糊糊,让我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是真的曾经发生过的哪些是被我虚构出来的。昆德拉说过去是生机盎然的,我想是的,不然我也不会在激情过后的床上就陡然被它拖曳过去不能自拔。

我对自己初始的记忆来自与我的爷爷奶奶,他们喜欢生动的描述我还不能记事的时候所发生的种种,状如碎片的记忆总也不能跟他们的描述吻合起来,让我对我自己的更早的过去充满疑惑。据说我是一个腼腆而被宠坏的孩子,我总是在没有第三个人的时候咧开嘴挤着眼睛对着妈妈假哭:我要吃奶!奶奶说我的哭声像一个无赖,口气里满是要胁。这样的哭声导致我断奶断的格外的晚,一直到别的孩子都不穿开裆裤了妈妈才忍痛在自己的奶头涂满辣椒结束了我所有的美好生活。

奶奶说我聪明,她举出来的佐证就是我在两岁不到的时候被送到乡下,而我对城市的生活是那样的向往,甚至记得回城的路,坐在婴儿推车里手一直指向城市的方向,推车的人只能朝那个方向推,否则我就哭。那时候正好是妈妈在推,推着推着妈妈就哭了,然后我也哭,推出去好几里路,我一直哭喊着不让停,最后还是奶奶骗我说村子那头有狗熊为止。天知道我那时候知道狗熊是什么东西,可毕竟天生的好奇心敦促我还是修改了我的行程──暂时搁置的回城的计划。奶奶凭空捏造的狗熊曾让我颇为激动,奶奶跟我说,她抱着我看狗熊的路上我尿了她一身。

奶奶说的多了,我脑海里就很容易的出现一个场景,一个谷场,一颗老而粗的柳树,然后几栋低矮的房屋,远处烟雾杳袅的村落还有村落和村落间不尽的绿色。然后我就沿着绿色中间浮凸出来的小径向着城市的方向徐徐的进发,我手指前方,后面是哭哭啼啼的妈妈。

(未完待续……)(以上纯属胡诌,若有雷同概不负责)。

P.S.开头因为当事人的关系,修改了小说中出现的名字,此致,敬礼。

The Frag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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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idn't write any articles, for a few days. Partly because I am lazy doing anything, not even write to my girlfriend. Yes, I have a girlfriend! And I am in a long term relationship! *Giggles*.Partly because there were quite a few things that made me embarrassed and irritated. Those things includes the execution of the protesters in Sichuan, and the outrage to Chen Guangcheng and Gao Zhisheng's families.

Everytime I think about this I can't help mourning and can't write any thing right onto the blog. So please the readers of this blog (thanks though) be reminded that, it's not I've nothing to write about when there'd be left blank, but I have too many stuff to be clear off.

Plus that my girlfriend asked me to read several books (which are, in Chinese, 美国旅馆,飘,天蓝色的彼岸), I'd be seriously busy to take care of my blog recently. In addition, I wanna read the book of "On The Road" as well, since my girlfriend is currently reading 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is book. Nonsense, huh!

Ok, sorry to the readers if you think I am too spare to share my ideas and my thoughts, I'd try to update my blog on daily basis from now on. Thanks for reading. Heihei...

P.S. Don't ask me why I remarkably put all these in English, coz I sometimes don't quite understand my own behaviors, either don't you.rolleyes

余秋雨值得我们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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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la的Blog里看到他写余秋雨的恶心,我深有同感,这个人不止是恶心,还喜欢谄媚,他谄媚也就算了,还诬蔑别人谄媚,他总是以文人自居,但文化在他手里却成了追捧政客的工具成了讨好统治者的礼品,他不止一次的表现他的恶心:

刚才在凤凰卫视看到余秋雨在讲话,他一本正经地说,他的叔叔在文革灾难中自杀了,他经过仔细的分析后认为,导致他叔叔自杀的原因,不是强加在他叔叔上的政治罪名,因为全国有无数的人被加上这罪名,他叔叔应该已经习惯了;也不是因为一次一次的游行和批斗,他叔叔也已经习惯了。余秋雨最后说他叔叔自杀的原因是:在最后一次游街过程,他叔叔被迫站在垃圾堆上,他叔叔是一个极爱干净的人,所以他崩溃了,所以自杀了。

关于Zola的评点可以从文首的链接连过去看看,我很是赞同。不过我要说的还不止这些,我想让人看看余秋雨在频繁的参与娱乐节目混迹娱乐圈的同时都说了做了哪些让人恶心的事儿。首先2003年9月16号,余秋雨在跟湖南郴州市的市委书记在一起“品茶说文”:

9月16日晚,应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的邀请,余秋雨教授在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广明,郴州市文联主席邓存健等人的陪同下,欣然在苏仙岭下的牧艺茶馆聚首,品茶论文。

繁华挡在了窗外,室内弥漫着清雅的茶香。李大伦书记与余秋雨教授落座之后,没有过多的客套和寒暄,便直接进入了话题,关于旅游,关于文化,关于散文……一个是全神贯注思索着郴州发展,但业余时间挚爱着文学的领导者;一个是用大多数时间思考着文化发展,同时也关注着中国社会进程的名学者。两个人的话匣子一打开,就犹如江水滔滔不绝,不断地溅起朵朵浪花,浪花里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启迪着我们的思维,诱惑着创造的激情。

但这个市委书记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有着“诗人书记”称谓的李大伦,在湖南郴州市主政7年,伙同妻子受贿1325万元,家庭存款高达3200万元。可能自认是雅士,李捞钱手段也很“雅”,几年来他共出过两本书,诗集《岁月如诗》和一本标价几百元的个人书法选,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9月11日《中国经济周刊》)。

就是这么一个贪污了3200多万的市委书记,余秋雨就跟他“不断地溅起朵朵浪花”。或许有人以为这个诗人书记或许真的有才,但下面的文字可以说明一切:

甭说这本诗集是通过权力要挟靠乱摊派手段发行的,仅郴州这个巴掌大的小城市,近年腐败大案要案不断,先是曾任建委主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肖鹏金在某宾馆被杀,牵出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公积金豪赌的惊天大案;继之有性质恶劣、全国轰动的嘉禾暴力拆迁事件;紧跟着又冒出玩钱、玩权、玩女人的“三玩市长”雷渊利的腐败大案……面对这样一段腐败高发、官风下滑的李氏主政期,百姓普遍感到迷茫和愤怒,身为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却感到“如诗”。这只能说明,他所追求的“诗情”是粉饰太平的假情、无病呻吟的矫情、爱财如痴的畸情、假公济私的虚情。当然,最能导致这位官场诗人激情满怀欣喜若狂的,还是妙不可言的“贿情”,是日进万金的金钱幻象,不可一世的权力自恋。

如果上述这些还不能说明余秋雨的谄媚的话,那么余秋雨在人民日报发表的这篇文章总可以作为佐证:

前一阵我在香港凤凰卫视预录《秋雨时分》的“人格尊严”部分,说了一件曾经让我很不舒服的事。我说,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参加上海文化艺术界的活动了,前年下半年被一位朋友硬拉,到衡山宾馆的一个大会议厅参加了一次,上海不少大学和研究院所的一批人文学科专家都在。他们在发言中频频提到一个名字,不带姓,只说后面两个字,显得十分亲切和熟悉,我一听,肯定不是康德和罗素,也不是孔子和朱熹,但我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连忙问旁座的一位先生,这位先生很惊讶地看着我,说,这是这座城市的最高领导啊!我一想,这个人的全名倒是在报纸上见到过,但从来没有听人这么去掉姓氏亲热地叫过,因此又问,这些教授和他很熟吗?旁座的先生告诉我,不可能,因为这个人官职很高,他们不可能认识他。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个领导人肯定不是从事人文科学研究的,为什么这么多学者教授一次次不怕重复地提到他呢?我说,这是一种精神跪拜,那天跪拜对象并不在现场,可称之为“缺席跪拜”。 网易历史http://history.163.com/

我虽然没有点名,但连凤凰卫视录制现场的工作人员都立即听出来了。我所说的被学者教授们一声声亲切呼唤的名字,就是“良宇”。

貌似对于谄媚有着多么不屑的看法,但实际上他说这话的时候都已经是陈良宇被抓以后三天的事情了。如果若干年前,还流行扣帽子的话,那么余秋雨无疑是一个投机分子,这样的一个人总是在不失时机的向统治者表忠心,谁在位就向谁表,连脸都不要了,妈的。

In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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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人真的不能自满,在任何地方停驻不前都会有人超越。而且即使你努力了,你也总会发现有人就是比你强,不是这里就是那里。mad

翻译的书没法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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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在豆瓣上看到了这本《洛丽塔》,一直都没有买来看,倒是从箱子里翻出来英文原版的,想拿出来对比一下。对比的结果吓了我一跳,幸亏没一时冲动去买这本上海译文出版社所谓的“全译本”,因为翻译的内容跟原著的感觉实在是差别太大!原著开头写到: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可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的却是: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我上面着重的部分都显得十分冗杂繁沓,跟原著的感觉有着截然不同的感觉,原著像是一部爱情忏悔录,而翻译以后的作品则像是一个恋童癖的意淫!推荐有谁想读这部影响世界百部名著之一的时候,选择搬着字典读原著也比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个所谓的“全译本”强得多啊。

PS.原来有翻译的好的,只是我这边的书店里没有。

上海历史教科书改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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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上海的历史教科书要改

纽约时报报导,上海的高中历史课本已将社会主义浓缩为短短一章,一九七九年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共产主义一句带过,提到毛泽东仅一次,而且是在介绍礼节的章节。

当然这样的改革单纯的两个字,“好”和“坏”是很难评估的,只是大家应该会在心里对此有一个看法,这个看法应该是一个倾向,那就是改还是不改。对这样的改革,批评的声音不少,其中有国内的保守派,他们的理由不用想也知道,实在想了解的多看看新闻联播就可以猜出来,所以这里就不介绍了。反对的人里还有来自海外的,比如Orando Sentinel的社论里就写说:

把毛从历史书里抹掉的行为不是粉饰历史,而是擦除历史;在中国向全球化的高科技市场迈进的过程中,这是另一个禁止自由思想的一个标志;毛虽然从高中的历史课本中被抹掉了,但他的战略战术还存活的很好。

我想他的大概意思是说,把毛从历史中删除这件事跟毛之前的所作所为很像,一样是篡改历史的行为,所以是不可取的,值得唾弃的?

也有认为这次的教科书改革好的,比如“许多学者”:

许多学者表示,不后悔将毛派史观抛在脑后。参与新版教科书编撰的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周春生说,他的目的是改变以领导者及战争为主轴的旧史观,使人民与社会成为主体。周春生表示:“历史不属于帝王将相专有,而是属于人民。可能必须经过一段时间,别人才能接受这种思维,然而在欧美,类似的演变早已进行。”

在这件事上我比较同意北京烤鸭的看法,那就是,虽然Orlando Sentinel的文章很有道理,但该文作者并没有注意到改革前的教科书对毛的描写根本不客观,里面充满着捏造的内容和粉饰的成分,对于毛的混乱的男女关系和残忍的独裁一点都没有涉及到。现在抹去的教科书中关于毛的内容等于是将错误删除,因此并不会对中学生对于历史的理解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相反给他们了解历史真相留下了更大的历史空间。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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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在写完文章后才添加标题——因为我一般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或者自己给自己预定了要写什么然后内容却风马牛不相及。bigsmile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吧,因为我在读书,读Marcel Proust的《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我想这部书的法语名字如果让我的中国朋友感到略为陌生的话,我翻译出来大概就是耳熟能详了,这就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他以一个行将就木的没落贵族的身份追忆了从懵懂少年到病魇缠身到垂垂暮年的整个过程,他的笔触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细腻而沧桑,他看贡布雷的同一个教堂随着岁月的递增而有着不同的角度,由闪耀着黑光的地板到雕花的玻璃,他对女人的依恋随着性征的明显而从母亲转移到少女,从少女转移到贵妇。

我觉得普鲁斯特的一生是成功的——虽然传统意义上他也许对社会并无十分的建树——除了他的小说之外。但他对于每一个细节末梢的思考,对于每一个生活片段的抽象并不是我们一般人所可以匹及。当然更不用说他把一部世俗小说写的深富哲理而丝毫没有哲理的架势,甚至读者随着男主角的情感波澜而胸中涌发万千思索也并不会察觉,这就是普鲁斯特的独特魅力了。

法国作家的书,我看过巴尔扎克的《贝姨》,他虽然描写细腻却只是注重环境这一个层次;我还看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他胜在能够把自己复杂变幻难以捉摸且矛盾的个性移植到男主角身上…… 然而显然我更喜欢普鲁斯特,一个淡棕色头发,蓝色眼睛,温柔从容绅士风度颇足的作家的自传!

bigeyes 好像我说不写了,还是废话了这么多!hmm..歹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