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措施保护城市“肺叶”
Wednesday, July 26, 2006 12:53:25 AM
市政府出台措施保护城市“肺叶”●在缙云山、中梁山(含歌乐山)、铜锣山(含南山、铁山坪、玉峰山)划定1600平方公里建设管制区●叫停管制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以及手续不全的在建工程
毁林占绿、过度开发,正在蚕食城市的“绿色肺叶”。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在缙云山、中梁山(含歌乐山)、铜锣山(含南山、铁山坪、玉峰山)划出1600平方公里的建设管制区,对管制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
“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的一些区域正在遭遇过度开发。”市规划局局长蒋勇说,6月中旬的一次调查显示,尽管我市采取多种措施遏制过度开发、毁林占绿的势头,但效果并不明显。当前,这些地区开发建设工程较多,个别地区建筑物总量已经超越风景区特别是“肺叶地区”的承载能力。蒋勇说:“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再过五六年,这些地区将变得面目全非。”
为保护好我市珍贵的森林、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7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缙云山、中梁山(含歌乐山)、铜锣山(含南山、铁山坪、玉峰山)部分区域建设管制的通告》,决定将“三山”山脉中具有城市“绿色肺叶”功能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城市绿地划定为建设管制区,对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
此次划定的建设管制区总面积达1600平方公里。其中,1500平方公里在都市区,占都市区总面积的30%左右。建设管制区涉及南岸、江北、长寿、江津等12个区县(市),备受市民关注的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铁山坪森林公园等均纳入其中。
从即日起,在新的规划公布施行前,原由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各类规划,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内容,一律暂停实施;对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或单位新编制的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各类规划,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一律暂停审查。
管制区内未开工建设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排危抢险工程除外),一律暂停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已开工建设和已建设完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排危抢险工程除外),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暂停补办审批手续;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审批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专项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管制区内所有已开工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未依法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规划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或未按建设用地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或未按环保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施工审批手续或未按施工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其他法定开工前置必备审批手续或未按该必备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一律暂停施工。因继续施工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日报记者 张雪峰 实习生 张丽敏)
毁林占绿、过度开发,正在蚕食城市的“绿色肺叶”。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在缙云山、中梁山(含歌乐山)、铜锣山(含南山、铁山坪、玉峰山)划出1600平方公里的建设管制区,对管制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
“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的一些区域正在遭遇过度开发。”市规划局局长蒋勇说,6月中旬的一次调查显示,尽管我市采取多种措施遏制过度开发、毁林占绿的势头,但效果并不明显。当前,这些地区开发建设工程较多,个别地区建筑物总量已经超越风景区特别是“肺叶地区”的承载能力。蒋勇说:“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再过五六年,这些地区将变得面目全非。”
为保护好我市珍贵的森林、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7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缙云山、中梁山(含歌乐山)、铜锣山(含南山、铁山坪、玉峰山)部分区域建设管制的通告》,决定将“三山”山脉中具有城市“绿色肺叶”功能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城市绿地划定为建设管制区,对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
此次划定的建设管制区总面积达1600平方公里。其中,1500平方公里在都市区,占都市区总面积的30%左右。建设管制区涉及南岸、江北、长寿、江津等12个区县(市),备受市民关注的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铁山坪森林公园等均纳入其中。
从即日起,在新的规划公布施行前,原由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各类规划,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内容,一律暂停实施;对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或单位新编制的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各类规划,市和区县(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一律暂停审查。
管制区内未开工建设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排危抢险工程除外),一律暂停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已开工建设和已建设完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排危抢险工程除外),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暂停补办审批手续;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审批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专项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管制区内所有已开工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未依法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规划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或未按建设用地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或未按环保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施工审批手续或未按施工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未依法取得其他法定开工前置必备审批手续或未按该必备审批文件进行建设的,一律暂停施工。因继续施工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日报记者 张雪峰 实习生 张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