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周刊 Vol.21
Friday, 9. March 2007, 17:05:39
经过一个星期的休整之后,《案件周刊》如约在星期六与大家见面,而且今后的答案公布与新刊的推出也会安排在星期六
这次的三个案件分别以其中的重要人物命名,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而且这次有一个案件以第一人称进行陈述,不知是否会给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呢?
这次的三个案件分别以其中的重要人物命名,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而且这次有一个案件以第一人称进行陈述,不知是否会给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呢?
婴孩
某公安局刑侦处不久前接到匿名举报,有个代号为“飞狼”的罪犯团伙,近日准备将一批婴儿卖往粤闽交界的偏僻山村。
火车站出口处,刑侦员拦住了一少妇。
“这孩子怎么啦?是病了?”化装成车站服务员的女刑侦员马玲“关切”地问。
俏丽少妇幽怨地一瞥,叹道:“唉,这孩子刚满月,我们夫妻俩忙得没时间照顾她,结果我家这千金受了凉,得了感冒,真是愁煞人。”她边说边给孩子擦泪珠。
马玲上前摸了摸女婴的头,果然很烫手:“大嫂,你这千金多大了?”
“到今天才一个月零三天,唉!”俏丽少妇又是一叹,又不停地给孩子揩泪珠。
“真的?”马玲的眼里射出冷光,“我是公安局的,请跟我走一趟!”
在审讯室,换上警服的马玲面对又哭又闹的少妇,说出了拘捕她的原因。
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原因就是:
一个月零三天的婴儿泪腺发育不完全,眼泪量比较少,只能湿润眼球,不能形成泪珠,证明这个婴儿不是她亲生的,不知道婴儿的出生时间
陌生人
海尔丁先生参加一个旅游团,到了一个景点,导游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了:
“这里葬着的就是70年代因杀了两个优秀警察而臭名远扬的布希瓦克.阿莱。那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桩抢劫大案,闻讯赶来的警察和强盗发生了枪战。
枪声刚停,一个陌生人闯进了普莱斯门医生的家里,他对医生说:‘我听到枪声时正穿过南大街,我看见两个警察在追一个人,于是我也追了上去。那人在你屋子后面埋伏着,打死了两个警察,我也受了伤。’
医生从这人后背上取出了一颗零点四四口径的子弹,然后给他清洗伤口,又借给他一件衬衫穿上,最后用绷带将他的左臂吊了起来。
正在这时,警长佩尔和当地名流克拉德.艾佛利冲进了医生家里。
艾佛利指着那陌生人说:‘就是他!’
警长把枪对准了那陌生人,说:‘先生,一个持枪者在抢劫仓库办公室后又杀死了我手下两名最好的警察,别怪我不客气。’
‘冤枉啊!’陌生人喊道,‘我是在帮助那两个警察追赶逃犯。’
‘不,’艾佛利指着他的背部说,‘你背上的子弹说明你是逃跑的人而不是追捕别人的人。子弹总不会从后面飞过来吧?’”
导游说到这里,骄傲地说道:“这么快就抓到强盗,这是我们小镇的光荣!后来,这个强盗很快就被绞死,埋在这里,永远进不了天堂!”
海尔丁听完,笑着摇摇头,说:“亲爱的导游,我为你们小镇的警察先生们遗憾。这位被绞死的先生肯定能进入天堂,他不是罪犯!而且那位所谓的名流极有可能就是犯人!”
海尔丁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
医生已经帮陌生人清理好伤口并换上衣服,用绷带将他的左臂吊了起来,不是在现场的人是不能一下子指出子弹是打在背部的
我
人在异乡,最渴望的莫过于友情。作为大学毕业后一起分到这个城市的校友,强、玲、磊和我,我们四人的友情并没有因为繁忙的工作而疏远。我们约好每个月都要抽时间在一起聚聚,来倾诉各自的烦恼,分享快乐,这已经成为惯例了。
然而,在这个月的聚会中,我的目标则是杀死我的情敌------磊。作为同一学校的相识很久的校友,玲是我心仪的那一种女孩子,在几年的交往过程中,我觉得我很喜欢她。而当我要向她表白的时侯,突然听到一个对于我来说无法接受的消息,玲和磊正在交往!我的心受到的震憾可想而知,嫉妒的火焰在我脑海中燃烧,使我失去了理智,我总认为是他抢走了我的女朋友。
所以,我要干掉他!血腥的凶杀不符合我的个性,我要想个绝妙的无懈可击的谋杀。但是真正无懈可击的谋杀是不可能的,就算在事前再精心的策划,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情况而导致失败。然而,我终于想好一个如何把磊干掉的方法:毒杀。下毒是很容易的,最关键的如何在事后逃避法律的制裁。可以逃过法律制裁的方法可能有三种方法:一种是伪装成自杀,一种是伪装成意外,还有一种是伪装成自然死亡。我到底采取的是哪一种呢,看了下面内容如果你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你就会识破我的诡计。
2000年8月30日中午
我,玲,强依次下班后准时来到常去的酒楼,进了一个包间坐下,打开了空调。
但是磊还没到,我和强问玲,磊这时为什么没来。玲说磊这段时间很不开心,他和顶头上司闹矛盾了,情绪很低沉,现在常常被上司整。我们都知道磊的火爆脾气,得罪人肯定是难免的,因此没说什么。和往常一样,服务小姐给我们先倒了一杯茶,所以我们一边喝茶聊天一边在等他。
接近中午十二点钟他终于来了,于是我们坐下,一共四个人,我面南背北,左边是玲,右是强,对面是磊。我们叫服务小姐把菜单递过来,我接过菜单先看了看,我点了几个菜,然后我把菜单递给他们面前,让他们看看点什么菜。菜点好了,又叫了一箱啤酒。菜来了,我们聊着近期的各人工作生活情况,而磊总是不开心的喝闷酒,偶尔流露一下工作上的烦恼及对上司的不满,甚至还流露了轻生的想法,我们都吓了一跳------我心想这真是天助我也------我们都在劝他工作不开心的话就不干了。可是自始自终他总是情绪很低落。我们酒喝得不多,因为我们都不能喝酒,并且聊天的时间多。我们边吃边聊,吃了一个钟头,后来我又提议再点几个菜吧,他们三个同意了,我叫服务小姐把菜单拿过来,翻来翻去看了很久,拿不定主意,就把菜单伸过去给他们看,玲于是点了一个,强没有点什么,磊点了一个汤,我也点了两个菜。菜单被我们随手放在一边。我们继续聊天。过了一会,突然看到磊在喝了一口酒之后,仿佛被呛了一下,头猛地撞在桌上,我们大吃一惊,再一看磊已经死了。我们慌了,一边报警一边把老板叫来,叫大家不要碰吃过用过的东西。
等警察来了之后,勘察了现场,把厨房里的食品分别取样去化验,讯问我们及饭店老板后,很快把尸体运走。
过了几天后,结论是磊是中了氰化钾致命毒药,但是在化验房间内的所有物品,发现只有磊的那个杯子有氰化钾,警方了解到磊与上司的关系不好,情绪低落,曾流露过自杀的倾向,并且在吃饭时没有发现有人朝磊的杯子中放东西,于是得出结论磊是:自杀!
当然磊是我毒死的,请问我是如何下毒的?!在众目睽睽之下------
很简单:
递菜单时,在菜单的掩护下,弄一点氰化钾在指甲里悄悄放入磊的杯中,这是一种利用视觉盲点的下毒手法。







Rianne # 11. March 2007, 09:25
2.伤者换了新衬衫,名流怎么能知道他伤在后背呢,所以他本身有问题
3.还没想出来, 但是恐怕和坐的位置以及传菜单的顺序有关
Anonymous # 12. March 2007, 06:50
1.6个月以前的新生儿一般不会感冒,少妇抱的孩子肯定不是刚满月的,so~
2.与沙发相同
3.会不会是:“我”在第二次点菜时把氰化钾粉末夹在菜单中缝,等磊点完汤后,“我”接菜单时把菜单斜过来,倒到磊的酒杯中。“我”和磊坐对面,拿回菜单时很方便从他的酒杯上经过。
但问题是,菜单上的氰化钾还是会被检验出来,so……
ps.满月的小孩不会流眼泪吗?有意思,改天逮个娃娃试试~
Anonymous # 12. March 2007, 06:54
补充:3.凶手把菜单一起拿走了~
Kerby # 12. March 2007, 09:03
xuguopeng # 13. March 2007, 04:22
xuguopeng # 13. March 2007, 04:22
Kerby # 16. March 2007,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