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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前先学《劳动法》


  眼下正是大学生求职签约的高峰期,由于求职的学生人数持续暴涨,就业形势

严峻,部分用工企业借机向求职学生“下黑手”。近日,在一些大学的BBS上,出现

了学生自发贴出的求职“黑名单”。“企业名称:×××公司。


签了‘实习合同’,让交300元‘实习材料费’,6天实习其实就是帮他们推销……

”类似的描述在上百名学生的“接龙跟贴”中屡见不鲜。对于即将走上社会,进入

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了解就业法律知识、学会保护自己成了迫在眉睫的需求。市教

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大学毕业生在走向社会前,先要学习《劳动法》

、《合同法》。

  今年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达到18.2万人,大学生由于求职心切,缺乏劳动保

护等方面的法律意识,不经意间就被一些用人单位“非法用工”,骗走了钱财。有

的单位把大学生当成廉价的劳动力,强迫学生超时、超负荷工作,给学生身心造成

了巨大伤害。另据记者了解,作为求职前奏的实习一直纠纷最多,据有关专家介绍,

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

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相关政策。

  根据规定,需要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要经过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

动管理服务机构的审批,持有《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证》,并与单位签订《

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该文件同时对学生实习报酬做出规定:用人

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

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

  为了让大学生尽快熟悉相关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市教委规定,今年各高校

除了要对入学新生进行校规校纪和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外,还要对毕业生进行《

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教育,增强学生在勤工助学和求职期间依法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与此同时,中小学也将加强法律教育,教委要求各学校严格做到法制教育课的

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在开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和“6·26”

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分别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

动。各区县教委和中小学校还要建立和完善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年度定期报

告制度。

北京晚报
记者李莉
   实习编辑:张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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