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相关背景
Wednesday, 30. August 2006, 05:06:20
翻开中国著名的文学巨著《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就告诉读者,作者曹雪芹曾“经历过一番梦幻”。在大起大落中,他饱尝了人间冷暖,看透了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他终于耗尽心血,写出了封建社会末世的百科全书《红楼梦》。所以,曹雪芹的成长、《红楼梦》的创作,与曹家的兴衰是紧密相连的。
曹雪芹的先祖,原是宋朝开国大将曹彬的后裔,明朝初年随着军队到了辽东,从此就在辽阳住了下来,世代继承军职。
明朝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统率后金八旗兵攻占沈阳、辽阳一带,曹雪芹的太高祖曹世选、高祖曹振彦被俘投降,沦为满洲贵族的包衣,也就是家奴。曹世选父子后来被分配到多尔衮属下,充任多尔衮的仪仗亲兵。
曹振彦能武能文,受到主子多尔衮的赏识,将他提拔为旗鼓牛录章京,也就是由汉人家奴编立的兵民合一基层组织的军政长官,率领亲兵保护多尔衮行军征战。
清朝顺治元年(公元1646年),清朝定都北京,曹家也跟随着大军入了关。此后,曹振彦考中贡士,历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两浙盐运使,成为三品高级文官。
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摄政王多尔衮死后被认定犯了大罪,顺治将多尔衮的正白旗收归自己掌管,曹家也由王府包衣转为内务府包衣,成为皇帝的家奴。这时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也由王府护卫升任内廷二等侍卫。
“内廷”就是皇帝居住的地方,曹玺在这种地方当差,他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和皇家的人接触,取得他们的喜欢和信任。在三年以后,康熙皇帝出生。按清朝的制度,凡皇子、皇女出生后,一律在内务府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妇人当中,挑选奶妈和保姆。曹玺的妻夫人孙氏,被选为康熙的保姆。从此,曹家与皇帝的关系也就更加亲密。
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正担任内务府营缮司郎中的曹玺被康熙任命为江宁织造,负责织办宫廷里和朝廷官用的绸缎布匹,以及皇帝临时交给的差使,充任皇帝的耳目。
由于曹玺忠实勤奋、办事利索,康熙对他更加宠信,又赏蟒袍,又赠一品尚书衔,并亲手写“敬慎”的匾额赐给他。康熙二十三年,曹玺“积劳成疾”,死在工作岗位上。康熙南巡至江宁时(今天的南京),亲自到织造署慰问曹玺的家属,还特派了内大臣去祭奠他。
曹玺的儿子,也就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17岁时就当上康熙的侍卫,深得康熙赏识。
康熙二十九年,他出任苏州织造,两年后又调任江宁织造。从此,曹寅和他的儿子曹颙、继子曹頫连任江宁织造近40年。
曹寅喜好文艺,又爱好藏书,他精通诗词、戏曲和书法,他的代表作有《楝亭诗钞》、《楝亭词钞》等 。曹寅深厚的文化教养和广泛的文化活动,营造了曹家的文化艺术氛围。此时的曹家,呈现出空前的繁荣。
然而,就在这繁华的背后,已是潜伏着危机,由于曹寅的日用排场,应酬送礼,特别是康熙四次南巡的接驾等等,在经济上给曹寅造成了巨额的亏空,甚至可以说,曹寅已经给曹家种下了衰败的祸根。
康熙四十八年十二月初六(公元1709年),两江总督噶礼参奏曹寅,密报康熙说,曹寅和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请求公开弹劾他。康熙把曹寅看成是“家人”,噶礼要求公开弹劾曹寅,康熙当然不会批准。但事关重大,康熙不得不私下谆谆告诫曹寅和他的大舅子李煦,必需设法补上亏空。
曹寅面对茫茫债海,已经无法弥补,也没有能力挽回局面。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一病不起,死在扬州。李煦奏折上说:弥留之际,核算出亏空库银二十三万两,而且曹寅已经没有资产可以补上。
就在曹寅去世的前一年,即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初(公元1711年),曹雪芹在北京诞生了。他的父亲是曹寅的长子,已在当年的三月间不幸早逝,年仅24岁。康熙五十一年二月,曹寅进京述职,将还不满百日的曹雪芹,带到他任职的南京去抚养。曹雪芹便在江南度过了锦衣玉食的少年时期。
曹寅死后,康熙为保全曹家的江南家产,免遭搬迁的损毁,特命曹寅之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病故,康熙又亲自主持将曹寅的四侄曹頫过继过来,接任了江宁织造的职务。同时康熙又让曹寅的大舅子苏州织造李煦代管两淮盐差一年,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又查出曹寅生前亏空织造库银三十七万三千两。
康熙只好再次做安排。让两淮盐政李陈常和李煦代为补还。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才总算把这笔账补上。
康熙照顾曹家,是看在曹玺和曹寅的情分,到了曹頫这一辈,就疏远、淡漠了许多。康熙曾经明确对曹頫说:“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康熙六十一年,因李煦、曹頫拖欠卖人参的银两,内务府奏请康熙,严令李煦、曹頫将拖欠的银两必须在年底之前交清,否则就严加惩处,康熙当即就批准了。显然,这与康熙以前对曹寅的态度,已是决然不同了。
雍正上台以后,接连颁布谕旨,开始在全国上下大张旗鼓地清查钱粮,追补亏空。他一再表示,我不能再像父皇那样宽容了,凡亏空钱粮官员一经揭发,立刻革职。
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与曹家既是亲戚又患难与共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亏空获罪,被革职抄家。
但一开始雍正并没有把曹家与李煦一起治罪,而是允许他将亏空分三年还完。曹頫自身的亏空尚未补完,又增加了曹寅遗留的亏空,只好多方求人托人。雍正为防止有人吓唬敲诈曹頫,特地在曹頫的请安折上写了严词批语:乱跑门路,交结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费心思力气买祸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乱来,否则坏朕名声,就要重重处分,怡亲王也救不了你!
雍正皇帝的这个朱批特谕,说明他对曹頫“乱跑门路”是十分不满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雍正皇帝还是出于好意的。
雍正四年,曹頫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粗糙轻薄”,受到重新补偿并罚掉一年俸禄的处分。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结果又罚掉曹頫一年的俸禄。曹頫一次又一次地失职,导致了雍正对他越来越不满和失望。
雍正并没有就此将曹頫问罪,决定将他招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雍正五年五月传旨,命苏州织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运的缎匹由曹頫送来。不料曹頫在督运织造缎匹的途中,又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终于招致雍正“龙颜大怒”。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将曹頫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
在曹頫被撤职受审的时候,雍正又得知曹頫转移财物、企图隐蔽,于是新罪旧账一齐算,雍正五年《内务府满文上传档》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传旨查封曹頫家产。他命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封存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捉拿。
范时绎接到谕旨,立即将曹頫的管家数人拿下,关押审讯,所有房产财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存。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頫江南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頫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頫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頫戴上木枷示众。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的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这一年,曹雪芹刚18岁。
曹雪芹从赫赫扬扬的官宦世家,坠入“绳床瓦灶”的地步,特别是由于他亲身经历了家庭的衰败破产,这一急剧的转折,对曹雪芹来说更为痛苦。如果曹家不是这样的结局,曹雪芹没有这样的经历,那么,也就没有世界名著《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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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诞辰290周年,据红学家考证,晚年他曾在北京西郊香山一带著书,至今还流传着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传说———
■“黛玉”的由来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据说在最初的《石头记》里不叫这个名字,而是曹雪芹后来改的。
--> 相传曹雪芹的家原来住在城里,搬到西郊时,家里已经很穷了。为了写书,他省吃俭用,可有时还是买不起纸墨。一天,他正写着书,墨用光了,这下他可犯了难。正在这时,好友鄂比先生来访,便对他说,在樱桃沟里有一种黑色的石头,叫黛石,当地的女人们常用它描眉,所以也叫画眉石,自己曾试着用它画过画,何不找来试一试?曹雪芹听他这么一说,当天下午就去了樱桃沟,果然找到一些黑色的石头。拿回家一试,还真能写字,只是颜色浅了点儿。于是找来一些碎墨兑在一起,再一试,字迹清晰,接着便用它写起书来。
自从有了“黛石”,曹雪芹再也不愁没有墨了,一有空儿就到樱桃沟里捡上几块,然后兑点儿碎墨混合着用。因黛石给他写书提供了方便,为了记住它,便在修改初稿时,把女主人公的名字改成了“黛玉”。在《红楼梦》第三回中,就有关于黛石的描写。
■《好了歌》原名《神仙调》
《红楼梦》里有一首著名的《好了歌》,传说是曹雪芹根据民间的打夯调改写成的。
那是乾隆年间,皇帝为了检阅八旗军,便在香山脚下开始修建演武厅。一天,曹雪芹来到工地,往四下里一看,好不热闹。这时,一阵打夯的调子声把他吸引了,连忙侧耳细听:“人人那个都说呀/神仙好呦/我说那个呀/功名那个呀/他忘不了呦/古有多少帝王将呀/死了只有土盖了呦/嗨呦!……”这打夯调来回唱了三遍,曹雪芹听得入了迷。回到家里,他还反复琢磨着那首打夯调,觉得挺有趣,既上口,又很有哲理,于是就找出纸笔,想把那打夯调的词记下来。可想了半天,也没有把那词记全。第二天他又去了工地,找到了昨天那位领号的师傅,想问问那首“人人都说神仙好”的调子,叫什么名。那位老师傅告诉他这调子叫《神仙调》,是很有名的打夯调,接着又唱了两遍,这回曹雪芹把词全记了下来。
后来,他把这首《神仙调》的词,经过一番改编,又加了不少新词,写成了歌谣,既上口,又好记,日子不长,就在香山一带传开了。再后来他又把这首歌谣的词仔细地修改了一下,叫成了《好了歌》,并写进了《红楼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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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氏风筝
曹雪芹心灵手巧,还是制作风筝的好手儿,他糊的风筝不但样式多,而且造型独特,飞得很高,人称“曹氏风筝”,在乾隆年间曾被誉为京城“四大流派”风筝之一,与当时著名的哈氏风筝、金氏风筝、马氏风筝齐名。同时他对风筝颇有研究,专门写了一本有关风筝的书,叫《南鹞北鸢考工记》。
据传,曹雪芹十几岁的时候,家里还很富有。佣人中有位姓刘的花匠,会糊几十种风筝,于是曹雪芹很快也学会了。后来曹家被抄,曹雪芹回到了北京。当他搬到香山以后,家已经很穷了,有时连写书用的纸墨都买不起。一天,他见有人在河滩里放风筝,忽然想起自己曾学过的糊风筝方法,就糊了几个。那做小买卖的邻居见了后,就要帮他拿到集市上去卖。曹雪芹一想自己正缺钱买纸墨,就同意了。因曹雪芹的风筝做得独具一格,刚拿到集市上,就被卖完了。那邻居把赚来的银子递给曹雪芹时说:“您只管做,这卖就包在我身上了。”于是曹雪芹便放下正在写着的书稿,用了三天的工夫赶制出了十几个新颖别致的风筝,让那邻居去卖,结果赚了不少银子,给他写书解了燃眉之急。
因为这风筝出自曹雪芹之手,又做得独具匠心,所以就被人们称为“曹氏风筝”。没出两年,这种风筝就出了名。后来,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还专门写过放风筝的事,不信您翻开第七十回看看,准能找到。
■后四十回书稿的由来
提起《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一般都认为是高鹗续写的,可在香山一带却传说那也是出自曹雪芹之手。
据传,曹雪芹用了近十年才写完了《红楼梦》,然后进行反复修改,前前后后修改了五次。可他对书的后四十回总是不太满意,于是就将书稿的前八十回拿给亲朋好友看,谁知不久就传抄开了,而那后四十回却一直在修改之中。这时候他的身子骨越来越差了,不久就去世了。
在料理他的后事时,有人找出许多写满字的纸张,可一想人都没了,留着这些纸也没有用,于是就都剪成了纸钱。就在要烧的时候,被曹雪芹的好友鄂比看见了,连忙抢了过来,展开一看,正好是《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书稿,虽然被剪得很乱,好在所有的纸都不缺,只要小心拼对,能够复原,于是将所有带字的纸收集起来。
给曹雪芹办完丧事后,他就开始修补那些被剪坏的书稿。可谁知,他修补了没几天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两年多。等他的病刚有好转,就接着修补起书稿来。因为这书稿剪得太乱,数量又多,于是就找来一位叫高鹗的私塾先生帮助修补,二人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将书稿修补好。高鹗先将书稿拿回去阅读,他是越看越爱看,真是从心里喜欢,于是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整个书稿重抄了一遍,并在上面写下许多眉批。可他还没来得及还给鄂比,就又叫几位朋友借去了。从此,《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就开始在民间流传开了。因为曹雪芹已去世三年多了,那书的前八十回早已流传到了民间,而那高鹗的眉批写得颇有文采,人们就误以为这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所以传抄时就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曹雪芹的后面。其实这《红楼梦》的一百二十回,全部出自曹雪芹之手。 (北京西山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传说 来源于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