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还是“帐号”有意思的研讨
Thursday, 14. December 2006,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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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竟把"账号"写成"帐号",那么这种写法从严格上来讲是否正确呢?
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账户、账号、账单等字眼不断映入眼帘,随之出现的“账”“帐”二字混用现象也十分普遍,这从笔者摘录的一些报章中的标题可见一斑:“水电账单请塞入信箱”(《新民晚报》);“在各种帐单中,电信费和电费占了大头”(《解放日报》);“今年记帐式一期国债发行”(《文汇报》);“记账式国债今始发”(《文汇报》);……。此外,在同一句话或同一篇短文中,“账”“帐”二字交替使用,前后不一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财政部发布今年第4号公告,决定发行1999年记帐式国债……,凭证券账户、基金账户、委托证券公司等营业网点申请购买。”(《文汇报》);“300万元的贷款到帐不久,陈老板马上转账海口”(《法苑》);“尽管夏普公司始终并没有认帐,……,三菱公司怎么说也还是认了账”(《新民晚报》);等等。以上所摘虽不影响读者对内容的理解,但免不了让人感到困惑:同一语义,为何要用两个不同的“Zhàng”字。
“账”“帐”二字混用,有其历史原因。古时候只有“帐”字而无“账”字。古人常把账目记于布帛上悬挂起来以利保存,故称日用的账目为“帐”。后来为了与帷帐分开,另造形声字“账”,以示与钱财有关。“账”字产生较晚,它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帐”字表示钱财这部分的任务,但在表示这部分意义时,“帐”仍被继续使用着。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在1977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曾将“账”字淘汰,并入“帐”字,1986年宣布废止此方案;1986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曲》及1988年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又把“账”、“帐”两字作为规范字收入。
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账”“帐”二字长期同义共用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但是,由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持制定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近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02年3月31日开始试行。其中进一步明确了“账”“帐”二字的分工,即:“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账单、账户、借账、还账”等;“帐”专表用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营帐、帐篷”等。笔者认为,既然“账”“帐”已有明确分工,且已认定了它们都是规范字,那么在使用时最好还是区别对待,让它们各司其职。特别是从事书、报、刊、杂志的编辑,更应在日常的工作中带头响应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有关规范祖国语言文字的精神,严格把关,切实避免出版物中的用字混乱。如果大家在用字措词时都能谨慎些,减少些随意性,那么“纯洁祖国语言文字”将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总算看到有人讨论这个问题,不过个人感觉“帐”字更传统一些,不知道是哪门子“规范”。








Adrift # 16. February 2007, 16:15
回头一想更困扰了
ROTTEN-GLOVE # 17. February 2007, 01:24
Anonymous # 3. March 2007, 03:03
问题是不跟货币或布、纱、绸子等相关联的账(帐)号,应该用哪个更为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