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8. September 2006, 15:10:55
不许联想, 文化
我对T恤衫一直很感兴趣,不仅喜欢穿,还喜欢收集。但是T恤衫是怎么来的?以前还真没留意过,因为这个领域似乎属于时尚领域,而我这个人一向对时尚潮流没什么兴趣。后来特别关注了一下,才知道一点关于T恤衫的历史。
有一个笑话,当然是我编的,不过也是有出处的,就是T恤衫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期,凯撒大帝就穿了一件,他的胸前写着“我来了,我看到了,我穿上了”。这件T恤衫后来被放在古罗马的硬石餐厅展示,公元79年,庞培火山爆发,把这家餐厅给埋了,但是史料上有记载,所以很多考古学家都希望从庞培的某个地方将这件T恤衫挖出来。
好了,言归正转。事实上,T恤衫的历史还不到100年,它诞生在那万恶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种说法是,当时去欧洲赛区打仗的美国大兵,经常出没在丛林中,夏天气候比较潮湿,那时候美国兵条件比较好,穿的都是毛料制成的衣服,尤其是外衣以里和内衣以外之间的这部分衣服,如果是毛料的,在夏天而且在潮湿闷热的地方,就显得不舒服了。所以,美国的一些制衣公司专门制作了一些纯棉的内衣,轻巧、便宜,受到了美国大兵的欢迎。后来,这个款式的内衣就流行了。还有一种说法是T恤衫是在美国海军当中流行开的,时间也是一战期间。斯科特·弗雷瑟纳在他的《T恤衫手册》一书中确认,这东西最早出现在美国海军中。因为美国海军穿的都是圆领、短袖、纯棉的内衣,时间大约是1913年。当时为什么要给海军设计这么一种衣服呢?大概以前海军在海上都不爱穿衣服,比如经常光膀子,穿多了又热,穿少了又不雅,军队里同性恋现象比较普遍,大概是为了这些,所以设计出这样的一种款式的内衣,至少能把胸毛盖住吧,以免引起性诱惑。
到了上个世纪20年代,韦伯英语词典才把“T-Shirt”一次收录到词典中。
到了30年代,美国有很多服装公司开始大批量制造T恤衫,比如Hanes、Sears & Roebuck、Fruit of the Loom等,但是,大家注意,这时候的T恤衫,还是属于内衣的一种,不能穿在外面,因为它贴身穿,露在外面会显得有些不成体统,别以为美国人很开化,其实他们丫当时特封建。后来电影《超人》里的那个超人把内裤穿在外面已经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说到电影,其实T恤衫的流行跟电影有很大关系。或者说,T恤衫终于可以穿在外面都是因为电影的错误导向造成的,美国的广电总急当时也忘了颁布禁令,所以一不留神让T恤衫这东西肆虐了。1934年,电影明星克拉克·盖博演了一部电影《一夜风流》,里面有个镜头,他脱去外衣,露出T恤衫。美国人一看,我操,敢情这东西还可以露出来啊,而且是在风流的时候。在这期间,T恤衫多少带有一种性暗示的色彩,这就像很多影像作品一般不会把女人的脚部露出来一样,一旦露出来,就多少带有一些性暗示的成分,在当年,T恤衫仿佛就像女人的双脚一样让人敏感。
如果你看过电影《欲望号街车》,一定会注意到马龙·白兰度同学把T恤衫撕开个口子,露出了性感的前胸,这个镜头在当时有很多启示和暗示作用。试想,为什么导演不用别的方式而选择了T恤衫呢?由此可以看出T恤衫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含义是什么。而四年之后,另一个偶像詹姆斯·迪恩演的《无因反叛》,他穿的那件性感的T恤衫似乎成了反叛的标志,年轻人纷纷仿效,内衣外穿成了反潮流的象征。50年代,美国的T恤衫产量快到2亿件。后来,T恤衫不再是性暗示的标志,但可以表现性感。70年代,正是美国性解放的性高潮期,所以电影里面要通过T恤衫表现这个社会背景,你就可以看杰奎琳·比塞特演的那部片子《深深深》,她那件紧绷的T恤衫上露出了两砣坚硬的乳头。
到了60年代,纯棉T恤衫的性暗示的特征消失了,它成了人们最常见的一种外衣。这时候正赶上摇滚乐的兴起和嬉皮运动,于是一种扎染的T恤衫成了当时最流行的服饰。为什么呢?当时流行迷幻摇滚,服用LSD的人们对混乱的色彩非常敏感,扎染恰恰能渲染出这种效果,粉色、蓝色、黄色、绿色混杂在一起,看上去晕晕乎乎的很美。所以,如果你拥有一件那个时期的T恤衫,肯定是这种风格的。而且,在这个时期,T恤衫又多了一个属性,就是胸前可以写很多口号,表达人们的一种姿态。与此同时,很多厂商开始大量生产T恤衫,有些人发现了它的广告效果,纷纷在胸前印上一些宣传口号、图形。而其中受益最多的是摇滚乐队,他们把自己的名字、形象印在T恤衫上,在巡回演出的时候兜售,这笔收入相当可观。所以,60年代T恤衫上文字和图形,大都跟音乐有关系。如今,摇滚T恤衫每年的营业额已经超过了5亿美元。现在,全球每年销售掉的T恤衫大约有10亿件。
T恤衫和书籍、唱片封面一样,现在已经成了艺术展示的平台,一件颇有创意的T恤衫是耐人寻味的,而一件设计比较经典的T恤衫,虽然从质地、价格等方面无法与一件高档的衣服相提并论,但你穿上它,走在街上,和那些高档的衣服相比绝不逊色。
中国T恤衫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可惜的是,中国导演没有意识到通过T恤衫来记录一个时代,因为当中国人第一次看到这东西的时候,它早就失去了性暗示的功能,所以,只好把中国导演逼进了高粱地。
Thursday, 7. September 2006, 07:41:08
读书, 吾讲斯美

清代有个大才子叫龚自珍。即使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大概也知道他的两句诗:“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毛爷爷借用过,所以在中土大地流传了许多年。现在高速公路招个收费员,求职者也要拿着本科学历加英语六级加各类证件去应聘,对这两句诗,人们一定感触更深。
龚兄自己就吃够了文凭的苦。十九岁首应乡试,仅仅中了个副榜贡生,“专科”而已。二十七岁时第四次乡试,方才得中举人,现在的说法叫“专升本”。然后就要到十一年之后,考到头昏眼花,才算勉强糊弄了个进士出身。博士学位是到手了,但年龄也到线了,因此龚兄一辈子只是任些闲职小官,很不得志。
话说龚兄为实现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理想而流连京师当“北漂”,却也记得经常返回老家杭州看看。沿着大运河每次来回,都要在淮河北岸的清江浦(今江苏北部清江市)投宿。龚兄在当地有一相好灵箫,还为她写过好几首诗,文人间一时传诵。
那时的相好,自然是青楼女子。龚兄过世后,有好事者特意去清江寻访美人,结果大失所望。房子破破烂烂的,人也不过是江南人不怎么看得起的江北“辣块妈妈”,不懂名满天下的龚大才子为何如此迷恋。俺没见过灵箫,不知长相到底如何,不过,既然有人慕名调查,龚兄写给灵箫的情诗必有可观之处。兄弟我读大学时到处搜罗情诗,听老辈讲起龚兄掌故,赶紧找来揣摩学习。果然古人不我欺也,特别是下面这首,读罢抚膝激赏:
风云材略已消磨,甘隶妆台侍眼波。
为恐刘郎英气尽,卷帘梳洗望黄河。
前两句是夫子自道。尽管龚自珍一再上疏,警告清廷防备从西北陆路来的俄国人和从东南海路来的英国人,但鄙陋的“肉食者”听不进去。壮志难酬,如今他是甘心做个随女人眼色跑腿的下人(隶),在妆台边侍候梳洗了。后两句是灵箫的口气:就算你沦落到象刘备一般在大街上卖草鞋,也要留着皇叔的一口傲气;让我们卷起帘子来,就算你只想看我的眼波,我眼睛里还有一条滔滔黄河呢。
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当时在清江浦转入淮河古道,东流入海。灵箫虽是青楼女子,按从前的规矩,接了客人,却也要说话行事象个闺秀,并不会随便卷起帘子任外人窥视。自珍有材略和英气,灵箫自有那一行的温柔,本是对立的性格。但自珍因爱灵箫而温柔,甘愿侍候妆台;而灵箫复因爱自珍而豪爽,慨然望着黄河梳妆。从前两句到后两句,诗人与灵箫竟是将你心换我心,在心心交换之中,各自都成了对方性格的延伸。
打个比方,这有点象欧·亨利的著名故事《麦琪的礼物》。美国一对小夫妻吉姆和德拉,虽然贫穷却有文化追求,喜欢念着中国唐代诗人元稹的名句自嘲,“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自嘲管自嘲,圣诞节快到了,礼物还是要送的。德拉剪掉自己的金发,为吉姆身上唯一值钱的物品、一只金表买了条链子;而吉姆恰恰卖掉了金表,为德拉的金发买了套梳子。不过自珍在诗里把结局改了。仍然是各人放弃自己最好的东西,去配对方最好的物事,但灵箫感激自珍为了她宁愿失去“金表”(风云材略),微笑着接过自珍梳子的同时,又把“金表”还给自珍了——灵箫不惜剪去头发,暗地里换回“金表”。毕竟,当她“卷帘梳洗望黄河”的时候,想得并不是头发,而是维护自珍的勃勃英气。
这大概就是比较理想的搭配了——两人的性格既是对立的补充,又是同一的延伸。在爱情的驱动下,两人都吸收了对方的特色,让自己成长到新的情绪空间,性格变得更为缤纷多彩——英语里的赞美话叫作 have a wide range of emotion 。
而且,有了第二句的“眼波”铺垫,“卷帘梳洗望黄河”又是一个很美的意象。当你望着女人的灵魂之窗时,进入的竟是一条深沉绵远的大河。
写情诗,说些“我爱你”、“我最爱你”“我最最爱你”的话并不难,难的是写出情人间那种不须明言的感情交流,情绪上的你取我予。龚兄能用二十八个字把这种交流写得如此饱满,也难怪读者要对灵箫有很多美丽的猜想了。
读罢这首诗,再过黄河,即使所见的不过是又浅又窄的黄泥汤,似乎水中也有眼波汨汨。姑娘的胸次如此,“辣块妈妈”又何足道哉。
Thursday, 7. September 2006, 07:32:36
信天游
有人说欧洲精神完蛋了,它那朝气蓬勃的阶段过去了。它朝气蓬勃的时候不得了,它的文明普及了全人类,也许非洲还有些许角落未被普及到。不过连中国这样顽固的传统都被打碎了,放眼看看俺家,除了筷子,碗,还有啥是按照中国的文明标准制造的,没有,啥也没有。俺的书架,俺的书桌,俺的床,俺穿的衣服,连俺兜屁股的裤衩儿都是三角的,俺一直好奇,八仙桌大烟床太师椅大勉档裤对襟袄啥的都知道、见过,就是不知道咱祖先穿不穿裤衩儿,啥样的。
不过现在欧洲的事实的确如此,它的精神死了,资本主义文明在它的“上升”阶段创造出了辉煌历史文化,因为它承受着来自很多方面的压力,它在反抗,反抗的过程激发了文化的创造力,无数启蒙了我们的大师都是在这个时期出现的。比如莫伯桑:他笔下的小人物无不真实折射了那个时代的尴尬,还有马克吐温的《镀金时代》为了几个美元不惜设置一个复杂骗局的骗子们、还有契柯夫、还有妥斯退耶夫斯基、巴尔扎克等等一大堆作家笔下的人物都是那个时代的镜子。现在的欧洲怎么?它没有能力再出大师了吗?现在的欧洲死气沉沉,因为它反抗的成功,它失去了敌人,所以它的创造力萎钝了,几百年来的反抗它成功的造成了一个没有想像力失去了了激情的富足的中产阶级小市民时代。。。
富足安稳的小市民时代是激情和创造力最大的敌人,也是文化再生能力的最大障哀,这是一个阶段性的,所以它文化上文学上的完蛋是必然的。所以我所知欧洲的几家大出版商都虎视耽耽的盯着发展中国家的作家,就是啊,欧洲——他们也知道,人人都差不多,你有的我也有,你知道的我也知道,梦也都差不多,有他妈的什么可写的啊?
可是中国的情况怎么了?我们也过了这个阶段吗?几十年来中国文学一直是回避现实的,现实题材除了所谓的他妈的“主旋律”,一概无所张扬,这跟所谓的作家评论家们的所谓主张有很大关系,俺就一万分的理解不了,对现实麻木不仁,怎能是作家?!
中国文学也完蛋了,而且是跳过了一个必然阶段直接进入了完蛋。
Tuesday, 5. September 2006, 13:13:12
欲望上海, 新闻
“欲望上海”是个英文博客,博主据说是个英国人,写的是他在中国上海教英文的同时,与许多中国女子翻云覆雨的故事,细节描写颇为生动,大体可以当作情色小说来看。
这个英文博客引起了上海的一位张教授的愤慨,张教授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了一篇壮怀激烈的檄文,原文很长,大体上几个要点:表达了对这个英国流氓无耻玩弄中国女性的愤慨;对其侮辱中国男性的言辞进行了抨击;号召全体中国人行动起来,把这个英国流氓赶出中国去。
我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这个叫“欲望上海”的英文博客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倒是没张教授那么义愤填膺。在我看来,那无非是一个外国流氓的性爱笔记,即便这厮和中国男人“比长短”,也只是他一家之言罢了。以言论自由的要素来看,他有权力自由表达他的看法,如果他的言论触犯了法律,自然会受到法律制裁。仅就我所看到的文字,我没有看到他的文字触犯了中国的法律。
这几天,这件事越闹越大,这个英国流氓开始扑朔迷离起来,张教授发起的网上通缉开始奏效,美联社记者收到了一封可能是博主发的email,说“欲望上海”只是几个中国人、美国人、日本人一起搞的行为艺术,文中所有故事都是虚构的……云云。
当然,事件在网上引起的轩然大波也在意料中。愤怒的网民占绝大多数,总结起来无外以下几点:谩骂上海女人的贱;抨击来中国的老外的色;反思中国男人的无能……理性留言少之又少。
我的看法大致如下:
媚外心态的双向映射。一面是确实存在的上海(或不仅是上海)女性的媚外心态,另一面是所见的张教授般的过激反应,上升到阶级仇、民族恨,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媚外心态的反向夸大。好比一家子人穷了很多年都穷怕了,日子好点了,但多年的穷造成的心理阴影总是挥之不去的。跟大户人家的正常交往都变得无法平视了,蔑视与仰视都缺乏理智客观了。
性没有玩弄,如果必须使用玩弄这个词,也是互相玩弄!也许你会问我,那个英国流氓玩弄中国女性算是正常交往吗?我的答案:当然!再正常不过了。那些中国女性和英国流氓做爱是否自觉自愿?如果是,当然是正常行为,如果不是,属于强奸,有法律在那里等着丫呢。再者,还是那个老问题,怎么男女发生性行为,就一定是男的玩弄女的啊?为何不能看做中国女性联合玩弄英国流氓呢?当然,我不认为性爱是谁玩弄谁,要是你非用玩弄二字,我也认为至多是互相玩弄吧。记得小时候,流氓犯的判决书里都有这样的词“长期玩弄女性”,多么可笑啊。
上海女人不贱。我不认为上海女人在这个问题上像许多人说的那么贱,他们认为外国是天堂,认为老外个个都是不倒的英雄,至多是二,谈不上贱。上海女人很现实倒是真的,别瞅着他们中的一部分纷纷嫁给老外,你以为他们是在干什么啊,爱的奉献啊,扯淡,他们是用最快的方式追求美好生活啊,在诸如财产分配之类的问题上,他们的眼睛是绝对不进沙子的。说到底,是价值观不同。当然,也不乏有许多上海女性认为和老外翻云覆雨很刺激,这和一些中国男人搞了一个美国女人、法国女人、日本女人的那种自豪有区别吗?中国男人搞了外国女人贱吗,把祖国母亲乳汁喂出的人体精华都献给了老外,应该定丫叛国罪喽?这不是扯淡吗!
中国男人的长短问题。英国流氓在博客里转述上海女人的说法,中国男人阴茎短小、性无能之类的,我并不认为会对中国男人造成攻击和伤害,他说他的,谁的长谁的短,一是自己知道,二是女人知道,没必要没事“掏出来亮亮”。最普通的科学常识还用得着义愤填膺的自我辩护吗?难道你我的阴茎让那个英国流氓那么一说,真的就短了一截?
性行为与民族感情。不要把常态下的个人性行为与民族感情没事瞎联系在一起。当下中国是前所未有的开放时代,异族通婚、异族之间发生性行为甚至不同种族间的性买卖都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把性行为与民族情感联系在一起,只能是弱国小民心态所致。最简单的道理,成批的中国人到日本、泰国、越南嫖娼,并不意味着我们多么牛比,那只能说明一个事实,一部分中国人先富起来了,有钱和有闲去国外嫖娼了。把如是的性交易和民族情感联系在一起,实在不齿、实在可笑。反之,一个英国流氓在中国的上海和许多女子发生性关系,那些女子还是自愿的,既不是强奸,也不是性交易,怎么就成了民族恨了呢?做个假想,一个中国流氓在纽约与100个女人性交,写成博客记录下来,纽约人是没空理会这个中国流氓的。说白了,咱裤裆里那点事,上升不到民族情感上去!
有个西方人段子大家都知道,在这里再次讲出来,也许意味深长。中国人骂街喜欢带上母亲,于是用英文骂:“操你妈!”(Fuck your mother)。老外回复:“那是你和我母亲之间的事,和我无关。”
这些都属于通识与常识,英国流氓写他的上海艳遇,说到底是个素质不高的流氓。在性的问题上,我比较同意李银河的理论:“任何人都有自由使用自己身体的权利。”
Tuesday, 5. September 2006, 13:10:28
读书
很久很久以前 我是买不起SKII的
周末是在家里呆着不去夜店的 身边的朋友都是同学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是没看过过欧洲的
没玩过环球影城 没见过日本人当街撒尿的
很久很久以前 上学只能穿校服的
裙子不能太短的 头发不打发蜡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是不写博客的
粉丝是一种食品的 螃蟹不能随便吃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不认识你们的
你们不在上海的 大家自己玩自己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没有这么快乐的
或者比现在快乐的 没人可以说清的
很久很久以前 同学买了一瓶玉兰油,我是非常羡慕的
我为了能买一件真维斯,是要攒钱的
想要一个Walkman,是要求我妈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觉得最向往的事情就是坐飞机
打出租车看计价器是很揪心的事情
骑自行车不是为了环保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有爷爷和奶奶
每礼拜五晚上全家一起吃饭饭是最温馨的事情
所有我妈不肯给我买的东西,我都找我爷爷
奶奶做得糖藕是天下最美味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认为感情是最纯洁的东西,没有交换、没有欺骗
追高年级的女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小孩是像大便一样接出来的
很久很久以前
考上大学 地方都要敲锣打鼓的
毕业了 就能当干部的 老师也是不能和女生同居的
很久很久以前 芙蓉姐姐不敢上大街的
生个兔唇孩子 街道鼓励募捐的 记者不敢偷拍女演员换衣服的
郭小四抄了别人输了官司 是不敢顶嘴的
很久很久以前 群众还是相信林副主席的
陈水扁和施明德还是手拉手的
很久很久以前 陈凯歌在北海公园朗诵《相信未来》的
张艺谋还在国棉八厂弹棉花的
贾樟柯还是汾阳街头无所事事小混混的
很久很久以前 玫瑰是代表爱情的 眼泪是寄托思念的 我是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戒指是戴在中指的 亲吻会沾湿嘴唇的 你是我的
Tuesday, 5. September 2006, 12:13:53
普罗旺斯, 彼得.梅尔



“穿袜子这件事对我们来说,已经成为了遥远的回忆。手表躺在抽屉里也很久了,我发觉,凭着庭院中树影的位置,我大致可以估算出时间。但至于今日何日,我就不大记得了,反正也不重要。我感觉自己快要变成安分守己、无欲无求的院中蔬菜了。”
——《普罗旺斯的一年》
也许这对很多人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是,当我每天穿着整齐的套装、高跟鞋,坐在电脑前的敲敲打打,眼前的行事日历还在提醒我几点要拨打一个重要的电话,几点到几点有什么稿件需要送审,早上开会布置的任务又要在几号之前完成……多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不再被时间的脚步追逐的喘不上气。
当有人告诉我这本书很不好看的时候,我的书正在送来的途中,当时心里有一点点后悔,不过,幸好我还是读了,并且喜欢。
也许读书也是要心境的吧。我不大清楚别人怎么想,但在我看来,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也许比当地的风光景物更为吸引人也更为有趣。普罗旺斯乡间的法国人有些像从前的中国人(大约也包括现在并不生活在大都市中的人):性格简单、热情好客还非常酷爱美食。看到作者夫妇被邻居邀请去参加晚宴,在主人的盛情招待下,先后努力吃下比萨饼、兔肉馅饼、野猪肉馅饼、猪肉沙锅、香肠片、小洋葱、鸭腿、红酒洋葱烧兔肉、油炸土司拌蔬菜沙拉、羊奶乳酪面包、杏仁奶油蛋糕以及一大杯“消化酒”之后,回到家已无力说话,倒在床上便沉沉睡去的场面,忍不住想起自己最喜欢看孩子们吃得饱饱的老祖母;看到普罗旺斯人每次见面时,伴随着密切肢体接触、大量表情和手势的见面礼,展现着他们发自内心的热情与喜悦,作者说:“难怪有氧运动在普罗旺斯流行不起来,聊上10分钟的天,运动量就足够了。”又不禁想到朋友们忙碌的面孔,从常见面到电话联系到偶尔发发短信……也许这就是我们为生活所付出的代价?
如果你很满意于现在的生活,那么这本书倒可以不看;若你有些悲观,最好也不要看,怕他们太愉快的生活会令你更难过……不过,若你希望放松心情,那么睡前翻几页,它也许能给你今日的匆忙带来一点小快乐。
遭遇了重重诱惑之后,虽然这套“普罗旺斯”系列丛书在JoYo的售价没有降到我的心理价位,但是我还是一口气把它们全部买下来了。Helena劝我说:“买吧买吧,那是精神食粮!”好吧,精神是喂饱了,可是肚皮呢,咕咕叫个不停,特别是在看到书中介绍的法国大餐时,那抱怨声更是变本加厉。为了弥补肉体上的缺失,我将一道道作者书中描述的美食一一念给她听,并不时地用手擦下嘴角以免有透明液体涌出。
本书作者:彼德梅尔。如何介绍他呢?用一种最富中国政治色彩的说辞,我可以将他定义为一位剥削压迫英国工人阶级,并从他们身上榨取了大量剩余价值,以满足自己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生活的40多岁的英国中年男性。关于他的年龄我是从本系列第二本书《永远的普罗旺斯》中推测出来的。当然如今作者可不是这般年纪了,但是我要说的是第一本《普罗旺斯的一年》的写作时代。
这也就是让我郁闷的一点,梅尔先生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89年,上个世纪80年代。我出生的年代。当我将这一事实告诉Helena时,她感慨说,那个时候她家还没有电视机呢。相形之下,梅尔先生却在选购皮尔卡丹的马桶,花一年的时间来装修那间他花了100万法郎购买的田间别墅。所以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时空错乱,我由始至终都认为那是在描写上世纪90年代末的法国乡村,但是偏偏在书的最后一页让我英文堆里找到了1989这四个充满刺激性的阿拉伯数字。都是生活在一个地球上的人类,生活质量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我最在意的差别是面包。梅尔先生在书中特意介绍了一件面包店,由此引申出面包的N种吃法。而对于我这个挣扎在贫困线以下的穷学生来说,一片切片面包如果能加上一片上海某奶制品厂产的奶酪和一根河南某肉联厂产的即食火腿,就已经是很奢侈了。更不要提N种吃法的了,而梅尔先生形容切片面包是如同嚼蜡。文章看下来,我只能以自己尝试过馒头和大饼的N种吃法来聊表安慰。
但不管怎么说,书还是好书,可以在某个下午备一杯白开水和一瓶辣椒酱,来仔细阅读。在读到忘情时,可以将适量辣椒酱倒入杯中,搅拌,使它与水充分融合。一杯自制白兰地就做好了。
阅读愉快!
Tuesday, 5. September 2006, 12:05:34
电影, 日本, 深作, 大逃杀
...

绝大多数人都把BR2贬得一文不值。的确,从代替北野的第二个老师做作夸张的演技来看,一开始就不觉得BR2会好到哪里去。用难听一点的话来说,BR2就是抄袭了BR的空壳,比如主角选定的是些中学生,还在强调成年人与未成年的矛盾(其实BR也仅用这个做了一个引子而已),三天的期限,智能颈圈,定时广播如此等等,完全背叛了BR的核心,也就是对人性的映照,还可笑地搬出解决七原的目标,最后还不是派了军队上?叫这些完全没有战斗资历的学生去不是浪费弹药么?。不过换句话说,BR2即使它继续写照人性也是多余的,就算BR没能把人性的方方面面写全,它也绝对已经能够发人深思了。
那深作导演在想些什么?我想他老人家不至于糊涂至此,若是我们认真对他老人家的遗作重新思考,或许能明白一些。
毋庸置疑,BR的横空出世是绝对遭到社会的强烈争议的,其中有不少人必是觉得BR太过血腥而无法接受的,深作导演也必定因为BR遭到了不少置疑。导演用他最后一口气做出了这部老实说真的很无聊的战争片,或许就是要用无聊的感觉占据观众,让他们觉得,战争是无聊的东西,暴力、血腥亦是如此。从BR2中出现一些战乱难民的影像来看,导演自然是渴望和平的。BR2大概便是深作导演为BR所带来的血腥的一种赎罪,他要告诉人们,BR的重点不在血腥。
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要再难为BR2了,我们应当深深感谢深作导演用毕生给我们带来如此精彩的作品。
评价这个片子只要一个“狗尾续貂”的关键字就够了。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小深作在创作的手段和变态的程度上明显不如他老子,对于题材这么险恶的作品来说,哪怕是老深作仍然健在也很难不交出一个狗尾巴。情节上就不说了,在人物塑造上就极其失败,看到最后,除了一开始抱着橄榄球死去的慎太郎,总瞪着眼睛大喊大叫的黄头发的青井和脸部过于婴儿肥的北野,我很难再记住别的学生的名字。片子里面把大把的时间花在青井和七原身上,似乎只有两三个主角而其他人都是跑龙套的,乏味又单薄。上一集里面还算可爱的七原在这里披着斗篷出场(这个年代连超人都不要斗篷了),活脱脱一个本拉登形象,还时不时用一幅苦大仇深的表情面向苍穹诉说人生。难道这是个向本拉登致敬,对某国的遭遇幸灾乐祸的片子吗?至于看到最后两人只靠一把手枪和一把冲锋枪就突出重兵重围,又匪夷所思的逃离被炸的满天飞的小岛来到美丽富饶的阿富汗,观众是哭是笑是吐是尿都已经不重要了。
最后再指责一下,片子里面的学生都换了迷彩服出演,包裹的严严实实,完全没有上一集里面学生制服的短裙吸引人,连从低级趣味上来迎合观众都没有做到。
Sunday, 3. September 2006, 02:53:57
Del.icio.us, IT, 翻译
原文作者:Joshua Porter
翻译:Metaspace
原文链接:The Del.icio.us Lesson
作为目前网络上最大的书签类站点,Del.icio.us的迅速崛起以及在网络上迅速流传开来,标志着互联网上社会性软件(social software)的复兴。同flickr一样,Del.icio.us均为标签类站点,标签的作用就是可以让人们对某一条目进行标注,如添加词语以及短语。但就Del.icio.us而言,所进行标注的条目换成了书签。
Del.icio.us.在网络上展露头脚,大部分得益于其自身的标签累计功能。这种功能在用户数量增加时而随之增加。所形成的大的协作框架协议就称之为“分众分类法”(Folksonomy),这种分类方法对原有的网络导航模式进行了更新。使用时,用户可以对自己收藏的书签进行标签(tag),然后通过含有标签关键词的界面对其进行导航。这样就可以不用使用专门的条目分类技术(taxonomy)。除此之外,如果Del.icio.us.对其所有用户的书签种类进行信息聚合,从而可以在用户规模以及标签内容的基础上给每一个用户提供方便易得的分众分类标签服务。
当前网页设计的一个主要难题就是如何实现用户语言,而类似于分众分类以及标签服务的出现,用户进行自定义设定,并且可以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补充与发展。但是大部分的技术爱好者(包括笔者在内)却忽视了Del.icio.us广受欢迎的原因。我暂且把这种原因称之为“Del.icio.us成功经验”。在去年的11月份的一篇日志中我对这个原因进行过探讨。从那以后,那篇日志就成了Bokardo上引用次数最多的日志,今天这篇日志继续对 Del.icio.us成功模式进行探讨,展示其成功的原因。
当个人价值超越社会网络价值
Del.icio.us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将社会网络价值的侧重点转移到个人身上。即如果我们每个人要建立的社会网络的价值,那么社会网络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先寻找到自己的个人价值,之后才有可能整个社会网络价值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以Del.icio.us为例,用户最重要的是在保存书签的过程中寻找到了自身的价值,而其他的使用方法就屈居次位。
随着Del.icio.us用户数量的增加,人们就会获得更多的自身价值。使用各种标签功能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书签。但标签并不是 Del.icio.us三.的唯一主要功能。Del.icio.us网上进行的各种标签操作都是次要的,用户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寻找的自己的个人价值。
Del.icio.us上的标签的社会价值也不是主要的。虽然大家对Del.icio.us的社会价值谈论的非常多,但它并不是受用户欢迎的原因所在。
Google提供的信息聚合功能可以让用户在不同的网页之间进行跳换,和Google的信息聚合类似,Del.icio.us也采用了信息聚合功能,这样可以了解用户对标签内容的价值的评估情况。举例来说,如果1000人对同一个书签保存并进行了标签。可以肯定这些用户都发现了标签中所蕴涵的价值。但是换个角度进行思考,人们进行不同的标签,这样使信息聚合起来,也给用户创造了利它主义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每个人都不对信息有占有权。
聚合渐欲迷人眼
对大多数软件开发者而言,信息聚合技术所具有巨大的能力似乎成为了软件获得成功的一种固定模式。而在新开发的软件中,标签功能成了必需的组成部分。近来收到许多软件开发人员的来信,信中软件开发人员竭力宣传他们所开发的新软件的诸多优点。这些软件自身就具有用户进行标签的功能,给人的感觉就是用户钟爱标签功能就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但现实中人们只是处于自己的喜好进行标签。如果标签的本身目的不明确的话,用户是肯定不会使用的。
信息聚合是软件中的第2大特色功能。如果我们开发软件的初衷只是为了实现更多信息的聚合,而不首先给用户提供有形的价值。那么用户也就不会使用开发的软件了。我个人的观点是信息聚合技术(aggregation technologies)的功能强大这一特点可以被用户添加到自己已经从事的各种网络活动中,而无需任何聚合技术中受益的承诺。
Del.icio.us.的标签功能与元标签关键词的区别
Yahoo收购Flickr不久,搜索引擎观察组织(Search Engine Watch)的丹尼苏利文就对标签功能提出了疑问。他将标签与搜索引擎中常用的“元标签关键词”(meta keywords)技术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元标签关键词在网络上的表现远不尽如人意,在搜索测试中主流的搜索引擎都对其不能识别。丹尼的观点是对的:元标签关键词标签功能已经过时。
Del.icio.us.成功经验模式使得自身的标签功能与元标签有着区别。在任何情况下,元关键词标签都不能提供个人价值。它只是搜索引擎对结果进行聚合,然后将信息提供给用户,换言之,元标签关键词只是为了吸引用户的注意。而Del.icio.us.标签就不同了。在每次某个用户索取书签时,它就会提供给其他人书签用户出个人价值。
不过丹尼的怀疑并不是无中生有。因为一些的标签功能的最初目的并不是提供个人价值。像Amazon和Technorati这样的站点都有自己固定的标签形式。在Amazon的网站上,但用户得到的是何种类型的个人价值不得而知。Amazon的站点上给顾客提供了各种便于记忆的物品清单。而在 Technorati网站上,标签纯粹是用来进行信息聚合,用户不会从中得到任何益处。戴维 西弗雷(Dave Sifry)指出“博客使用Technorati的标签功能只是通过其他人的搜索得到结果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内容。”此观点虽然有些片面。就如同元关键词所能提供的社会和个人价值一样。更深层次来讲。Del.icio.us的成功经验可以让我们对戴维的统计数字做一详细分析。例如:47%的博客帖子都与其标签和分类有关。如果Del.icio.us的成功经验的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这就说明将近47%的博客日志都是用户在自己的日志中加入了个人价值。而不仅仅用标签来吸引别人的注意来增加点击量。那好,我倒想问一下戴维。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将这两组数字区别开来?
协同工作提供社会价值服务
关于标签服务的创新和讨论只是昙花一现,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的是如何在在企业内部使用标签功能。对于为何标签比分类更易于使用 辛哈(Rashmi Sinha)有着自己的真知灼见。本月在爱丁堡举行的第十五届国际万维网会议(WWW2006)上甚至成立了网络标签合作工作室(collarborative web tagging workshop),就目前形势看来,标签流行已成为大趋势。现在人们都想进一步了解标签的工作原理和成因。而这方面最好的例子非Del.icio.us莫属。
菲利普 科勒(他将在万维网会仪上发表关于标签功能的演讲)在一篇日志中讨论了如何利用标签功能来拓展关键词的方法,其中他就对“标签革命是否停滞不前了?”表示了自己的怀疑。现在,随着标签用户数量的飙升,这样的问题已经么有什么新意。
对于上面那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标签革命并没有停滞不前。不要对新生事物有排斥心理,并且不想让标签活动变成你的网络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相反,必须保证标签的个人价值超越其社会网络价值。做到了上面一点,就不愁没有大量信息进行聚合了。
补充阅读:
拉施米 辛哈: 标签的社会性分析(标签如何将一成不变的网络浏览模式变为社会性模式)
丹 布雷克林 无内疚感的社会体系:人人参与广受欢迎
乔舒亚 沙切尔 卡森峰会特别报道:标签会议
戴维 温内尔 终极时尚的完全不实用性
Del.icio.us数据统计
Sunday, 3. September 2006, 02:49:46
平凡的世界, 路遥
我喜欢《平凡的世界》。这本小说以平白的手法描写了八十年代一个青年的生活历程,从上学到恋爱到打工到回归的过程。他不是英雄,也没有生死,也没有伟大的崇高的爱情可以联系到伟大的永恒的主题,它没有中心思想。但它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的,这就是它的意义。
小标题是为了标明在讨论什么,下面是我的,别人的就不抄了。
● 不能光看到同官小姐的恋爱,其实这也不是官本位:
一本书如果只是看它的中心思想,它的价值真要去掉大半了,难怪有人喜欢《活着》,思想是够明确,可描写真的很弱。路遥好在有生活,他的描写可以让真正有农村体验的感到真实,有时会打个激灵,有时又会心一笑,至于和官家小姐的恋爱全在其次,为什么不看他头回进那一排整齐的官方窑洞的情景呢?
● 和金光大道以及艳阳天还是有区别的:
还是有区别的。但向往一点甚至不真实的光明前景似乎也算农民心性之一种,我得承认我有。
● 没有写生死爱情这样的永恒的主题吗?
这个永恒的主题看上去没错。就怕有人为了这个而故意拼凑而忘掉了生活,就是寓言也不能没有生活。
● 喜欢这本书其实没有这么高的层次:
只能说你认识简单化,这么快就提升到愚民和几千年没有进步的层次了?多么荒谬的提升,难怪荒谬的快速向着普世价值提升的小说有这么大的市场小说也有中心思想吗?
我觉得任何长篇,或者包括中篇,都不可能是为了表现一个中心思想,路遥就是为了表现意淫的爱情和清官情节?老托尔斯泰就表现爱好和平和资产阶级罪恶生活?夏目漱石专门表现小知识分子的无聊生活?
● 这本书好像也挺深刻的,像红与黑奋斗然后死亡:
好像挺符合的吧,田小姐不是死了么,孙少平不是奋斗然后又走回煤矿成了农民工然后淹没在人群中了么--深刻吧
● 孙少平成了英雄了?
他也就是上学恋爱进城打工,唯一出格的就是他老要看书,老要想很多事,实际上这一点也完全不出格,许多民工就是在读书,碰到了也喜欢谈国家大事,哪里有什么英雄呢?
如果说路遥有什么野心的话,我想他是想要描写一个时代,他下了极大的功夫在细节上,甚至其中提到并不在陕西的我们县也还是准确的。
● 这个小说不能自圆其说吗?
哪个地方不能自圆其说?他描写的农村生活包括农村学校生活得到广大农村青年的认可,农村青年得到城市姑娘垂青也不乏现实的例子,清廉而理想的干部你不能说没有,农民进个城当个民工遍地都是,哪里不自洽?还是你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其实这本小说之所以能在读书版掀起一波波的大水,就在于这个地方,就在于这个国家的隔离局面,我深信我们村和北京的差距100倍于北京和纽约的差距,不论是物质还是人们的精神和思想,尤其是思想,大家互相已经到了不能理解的地步,才会有如此的冲突。
我也不喜欢围城,但我进城后也见识了小市民的生活的思想,所以并不轻视这个小说,更不恶意度之。反之,不能理解农村的人们只怕这辈子也没有机会再去体验,也不会理解,但起码可以抱着宽容的态度吧--现在论战的对手之中也不多见。
● 小说要写苦难才深刻,要让生活充满苦难:
老托是地主又是贵族,大房子里跳过舞,枪林弹雨也经历过,就这样也一样有人反感他,连个炸药奖都不发。
路遥错就错在还没有摸准中国市民青年的脉搏,没有像余华那样砍掉一切幻想,充填进一堆堆的苦难,直接奔向伟大的主题。
● 孙少平的道路行不通?行不通就是意淫?
我怎么觉得保护点理想,保持点光明的思路,从而也会有积极的干劲从而也对这个国家会更好点呢?
孙少平的道路有什么行不通?人家只不过农村青年读个书,进城打个功,交个女朋友死掉了,然后人家也有点失望,然后就进煤矿当矿工去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呢?如果他能在城里站得住,他也就站住了,继续到处打工或当小工头,或者在大钟寺卖菜赚了钱也可能买房子就住下了。
原来大家不是在争这个小说,是在争拯救国家的道路啊--太高看这个小说了
● 路遥当然世俗了:
这似乎不用说什么诛心,我也认为他是世俗的农民的,至于儒家,仁义勇智信这些肯定也有,但应该还没有上升到由仁而圣的地步,毕竟孙少平也就是追求自己的生活,成功或不成功。儒家也不一定非要跟当官的结亲,孙少平也不可能因为娶了人家女儿就走上平天下的道路。路遥也应该并不迷信这一点,他更信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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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甚至想说这本小说是个伟大的小说,它描写现实是如此真切--如果不说深刻的话,它总能激起各个方面的讨论,它在让一部分人会心一笑畅快淋漓的时候,也必然刺痛另一些人。如果没有对这个民族深刻的描写,又哪里来这许多讨论?这些讨论光靠着伟大的永恒的主题是来不了的。
Wednesday, 30. August 2006, 10:18:55
IT
华尔街日报中文版有篇 只有快速上网 芝麻才能开门。
不论哪国,那种政体,那个政党,不管是瓦特和马可尼的时代,福特和洛克菲勒的时代,还是盖茨和Page/Brin的时代,当局永远都会面临技术发展的挑战,区别只是新技术的涌现速度和应用速度/深度/广度在每个时代有所不同。
在马车的时代,修建公路和铁路估计是件很 geek 的事;在燃油动力的机械装置还是奢侈品的时候,搞辆 T 型车开,估计也拉风的要死;在二极管组成的吞纸带机器还要占据几个房间的时候,一人一台计算能力与外观同等性感迷人的电脑实在有点大逆不道天方夜谭。这些技术发展,永远都能考察当政者是否有足够的敏感和责任感--既是自己对技术发展可能造福民众的机会的敏感和责任感,也是倾听来自企业和普通人对将技术视作基础设施范畴,应该一道重视和发展的呼声的敏感和责任感。公路已经被视作城市基础设施,自来水,电力,加油站,无线通信设备无不如此。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装置很快--也应该已经--被视作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商业活动的一部分。
实际上,是基于实地的调查和希望主动利用技术发展的动因,才使马里兰,芝加哥等多处的州/市政府开始向高中学生和教师发放笔记本或者 Tablet PC,才使费城,旧金山市府决定部署城域 WiFi 网络,你可以觉得这些招儿都很 geek,不过这不是焦点,我相信促使这些官员和决策机构做出这样决定的不是因为他们在大学里念的是工程方面的专业--妈的,你也猜得到,那些念工程专业的家伙们正在西海岸享受阳光--促使他们做出这些决定的,与他们为什么要关心本地工人失业,要接受媒体监督,要操心枪击,尾气,伊拉克复原军人,最后一刻上诉的死囚等等一切要对公众负责,要履行其对其所在的政治体制中所处的位置做下的承诺,的任何其他施政措施没有本质区别。
技术发展与应用,是考察当局的无数手段中的一种。我已经看够了眼馋日本动漫产业就叫着也要发展国产动漫产业的笑话,看够了嫉妒韩国网游产业就叫着也要发展国产网游产业的笑话,似乎除了铺天盖地的流氓软件和无赖SP,还真难计算中国产业界贡献了点什么,中国监管机构扶植培育和贡献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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