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之死,傅雷之恨
Friday, 8. September 2006, 09:26:34
生平非常愛看張作錦的文字,只是這次,我有不同的看法,
原文如下,原載於聯合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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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臨死都不忘文明的規範‧張作錦 2006/08/03
今年五月間,我在網上讀到《中國新聞周刊》的一篇文章,談文革期間知識分子自殺的事:
1966年9月3日凌晨,在紅衛兵兩天三夜不間斷的抄家和凌辱後,時年58歲的翻譯家傅雷和
夫人朱梅馥於上海江蘇路的家中雙雙自縊。為防踢倒凳子的聲音吵醒鄰居,他們事先在地上
鋪了一床棉被。
凳子倒下雖沒有聲音,但「從無聲處聽驚雷」,我被這段文字震得肝膽俱痛,久久回不過神來。
鋪上被子的用意不外二者,一是怕驚醒鄰居會來營救,一是純粹怕吵醒他們的睡眠。如屬前
者,是為己,出於私心;如屬後者,是為人,出於「不為他人造成不便」的體諒心,是文明
人最應有的修為。傅雷當時的用意是什麼,我希望找到答案。
三十年來,外界一直傳說傅氏夫婦是服毒自盡的。此說原出自傅家保母周菊娣之口,大家都
認為可靠。但上海作家葉永烈經過實地訪查,於去年撰成《傅雷畫傳》一書,明確公布他們
是上吊。葉永烈找到的證據包括:上海市公安部門所存傅雷夫婦死亡的原始檔案。訪問第一
個到現場的管區警員左安民。訪問驗屍的法醫蔣培祖。至此,傅氏夫婦是自縊已無可疑。
保母周菊娣當時嚇得不敢進屋,等傅雷遺體被放下,她進屋看到他臉上泛紫色,以為是服毒。
傅雷愛種花,家裡放了一些殺蟲的DDT。
傅雷的兩個兒子,傅聰在國外,傅敏在北京,他留一封遺書給同在上海的妻兄朱人秀,委任
後事,都是細瑣的「財務問題」,包括一、代付九月分房租55.29元。二、沈仲章託代修手
錶一隻,請交還。三、600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作過渡時期生活費。她是勞動人民,一生
孤苦,我們不願她無故受累。四、姑母傅儀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
去沒收,只能以存單三紙(共370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五、現鈔53.30元,作
為我們的火葬費。
走得乾乾淨淨,不希望負欠任何人,拖累任何人,事事為別人著想,連火葬費都自行打點好。
這樣的人,上吊時不願踢倒凳子吵醒鄰居,還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警員左安民告訴葉永烈:「當時,我管的地段,文化界的人很多,五百多戶中有兩百多戶被
抄家。」又說:「那時候,自殺的很多,差不多天天有人死。」大家自顧不暇,誰都無力顧
到別人,是則傅雷在凳子下面放棉被,只是不想驚擾鄰居的清夢如是而已。
一個文明人到死都不忘文明的規範。對那些規範「從一而終」,才算真正有教養。
1979年傅雷「平反」,1981年《傅雷家書》在大陸出版,迄今已賣了150萬冊以上。他對兒
子諄諄教誨的,不僅在讀書、學藝,更在做人。藉著這些,傅雷自己也成了知識分子的標本。
一個文明開化的人,自然不會亂丟垃圾,不會橫闖直衝的開車,不會賣假貨害人,更不會利
用職權貪贓賣爵。
教育和文明本應是正相關。但今天在台灣廣受街談巷議和千夫所指的人,哪一個不是出身有
名的大學?
那就把傅雷自殺時凳下墊棉被的故事列入教科書吧!搶救國文的同時也搶救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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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看法,看到這篇文章時,我忍不住打了電話去問老婆。
老婆當時年紀也小,又輾轉問了家中岳父岳母。
先說九月份房租吧,傅雷遺書中寫明了,是五十五元錢。
我老丈人說,上海再貴,也沒貴到這個理上,當時西安一般人的房租,
上下兩層,也就是一元錢左名。
概因,工齡多年的單位主管,一月薪水也很難超過五十元錢。
以比例來看,這遺書中另有佐證,最後一點的火葬費,
確與家中老人的記憶想符,一般人也就是二、三十元錢。
傅雷留了五十多元,想來不含墓地,而且,是雙人份的火葬費。
所以,房租必然不假。只是傅雷住的是怎樣的房子,竟要這樣的價錢?
我先是從這點上感了興趣,但,遺書愈看,想法愈多。
看遺書的第三點,留給媬姆的費用,這六百元錢的數字,毋寧更是驚人的。
我猜,幾乎已是傅雷可支用的存款的2/3了。
以當年的生活水平來看,幾乎相當於一個當時高階行政人員一年的總收入。
「三、600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作過渡時期生活費。
她是勞動人民,一生孤苦,我們不願她無故受累。」
而更重要的,不是錢數,而是短短兩句話,竟有四層涵意。
這第一,錢不給自己的女兒。
這第二,錢給了媬姆了,不要因我的死,讓她沒有工作,受累。
這第三,錢給了媬姆了,人家是勞動人民,別搶她的。
這第四,錢,是我給媬姆的,別因為這事,又找她的麻煩。
想到這裏,我才發現,傅雷真是如椽巨筆。文字中藏著怒氣和恨意來的。
當然,順著這個思路看下去,遺書中的第四點,更為明顯,
藉著這樣的遺書,硬是把紅衛兵給記下了,留在了歷史之上。
「四、姑母傅儀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去沒收,
只能以存單三紙(共370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
當然,表面上是作為賠償的交代,但,更重要的,是那沒收二字。
還是深切的恨意。我的證據,在於那「只能」二字。
你們沒收了我的財物,也把人家的東西帶走了。
然後,我要死了,「只能」用我三分之一的遺產來賠償。
三張存單又三張存單,總共六張存單呀。你們好生數數吧。
總之,張作錦說的,傅雷死的,是文明人的自裁,
這說法,我是持疑的,因為遺書寫的狠極。
可以想像那一天,兩老人家說了半天的話,決定了,於是佈置。
兩個人上吊呀,要吊在哪裏?用什麼樣的繩子?
「誰先死?誰後死?」
應該是傅雷的太太吧,上吊了,腳還亂踢亂晃,傅雷想必要上去抱住。
「快走吧。」流著老淚地,壓低聲音:「噓,噓,別掙扎了……」
然後,再來是自己。
墊了被子,因為聽人說過,上吊會失禁,別給人添麻煩了。
再說,也不要被人聽見了,叫人救來,我老婆死了,我還活著。
那我會活的更痛苦。
總之,同樣的遺書,我們看的,卻是不同的版本呀。
原文如下,原載於聯合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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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臨死都不忘文明的規範‧張作錦 2006/08/03
今年五月間,我在網上讀到《中國新聞周刊》的一篇文章,談文革期間知識分子自殺的事:
1966年9月3日凌晨,在紅衛兵兩天三夜不間斷的抄家和凌辱後,時年58歲的翻譯家傅雷和
夫人朱梅馥於上海江蘇路的家中雙雙自縊。為防踢倒凳子的聲音吵醒鄰居,他們事先在地上
鋪了一床棉被。
凳子倒下雖沒有聲音,但「從無聲處聽驚雷」,我被這段文字震得肝膽俱痛,久久回不過神來。
鋪上被子的用意不外二者,一是怕驚醒鄰居會來營救,一是純粹怕吵醒他們的睡眠。如屬前
者,是為己,出於私心;如屬後者,是為人,出於「不為他人造成不便」的體諒心,是文明
人最應有的修為。傅雷當時的用意是什麼,我希望找到答案。
三十年來,外界一直傳說傅氏夫婦是服毒自盡的。此說原出自傅家保母周菊娣之口,大家都
認為可靠。但上海作家葉永烈經過實地訪查,於去年撰成《傅雷畫傳》一書,明確公布他們
是上吊。葉永烈找到的證據包括:上海市公安部門所存傅雷夫婦死亡的原始檔案。訪問第一
個到現場的管區警員左安民。訪問驗屍的法醫蔣培祖。至此,傅氏夫婦是自縊已無可疑。
保母周菊娣當時嚇得不敢進屋,等傅雷遺體被放下,她進屋看到他臉上泛紫色,以為是服毒。
傅雷愛種花,家裡放了一些殺蟲的DDT。
傅雷的兩個兒子,傅聰在國外,傅敏在北京,他留一封遺書給同在上海的妻兄朱人秀,委任
後事,都是細瑣的「財務問題」,包括一、代付九月分房租55.29元。二、沈仲章託代修手
錶一隻,請交還。三、600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作過渡時期生活費。她是勞動人民,一生
孤苦,我們不願她無故受累。四、姑母傅儀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
去沒收,只能以存單三紙(共370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五、現鈔53.30元,作
為我們的火葬費。
走得乾乾淨淨,不希望負欠任何人,拖累任何人,事事為別人著想,連火葬費都自行打點好。
這樣的人,上吊時不願踢倒凳子吵醒鄰居,還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警員左安民告訴葉永烈:「當時,我管的地段,文化界的人很多,五百多戶中有兩百多戶被
抄家。」又說:「那時候,自殺的很多,差不多天天有人死。」大家自顧不暇,誰都無力顧
到別人,是則傅雷在凳子下面放棉被,只是不想驚擾鄰居的清夢如是而已。
一個文明人到死都不忘文明的規範。對那些規範「從一而終」,才算真正有教養。
1979年傅雷「平反」,1981年《傅雷家書》在大陸出版,迄今已賣了150萬冊以上。他對兒
子諄諄教誨的,不僅在讀書、學藝,更在做人。藉著這些,傅雷自己也成了知識分子的標本。
一個文明開化的人,自然不會亂丟垃圾,不會橫闖直衝的開車,不會賣假貨害人,更不會利
用職權貪贓賣爵。
教育和文明本應是正相關。但今天在台灣廣受街談巷議和千夫所指的人,哪一個不是出身有
名的大學?
那就把傅雷自殺時凳下墊棉被的故事列入教科書吧!搶救國文的同時也搶救做人吧!
----------------------------------------
下面,是我的看法,看到這篇文章時,我忍不住打了電話去問老婆。
老婆當時年紀也小,又輾轉問了家中岳父岳母。
先說九月份房租吧,傅雷遺書中寫明了,是五十五元錢。
我老丈人說,上海再貴,也沒貴到這個理上,當時西安一般人的房租,
上下兩層,也就是一元錢左名。
概因,工齡多年的單位主管,一月薪水也很難超過五十元錢。
以比例來看,這遺書中另有佐證,最後一點的火葬費,
確與家中老人的記憶想符,一般人也就是二、三十元錢。
傅雷留了五十多元,想來不含墓地,而且,是雙人份的火葬費。
所以,房租必然不假。只是傅雷住的是怎樣的房子,竟要這樣的價錢?
我先是從這點上感了興趣,但,遺書愈看,想法愈多。
看遺書的第三點,留給媬姆的費用,這六百元錢的數字,毋寧更是驚人的。
我猜,幾乎已是傅雷可支用的存款的2/3了。
以當年的生活水平來看,幾乎相當於一個當時高階行政人員一年的總收入。
「三、600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作過渡時期生活費。
她是勞動人民,一生孤苦,我們不願她無故受累。」
而更重要的,不是錢數,而是短短兩句話,竟有四層涵意。
這第一,錢不給自己的女兒。
這第二,錢給了媬姆了,不要因我的死,讓她沒有工作,受累。
這第三,錢給了媬姆了,人家是勞動人民,別搶她的。
這第四,錢,是我給媬姆的,別因為這事,又找她的麻煩。
想到這裏,我才發現,傅雷真是如椽巨筆。文字中藏著怒氣和恨意來的。
當然,順著這個思路看下去,遺書中的第四點,更為明顯,
藉著這樣的遺書,硬是把紅衛兵給記下了,留在了歷史之上。
「四、姑母傅儀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去沒收,
只能以存單三紙(共370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
當然,表面上是作為賠償的交代,但,更重要的,是那沒收二字。
還是深切的恨意。我的證據,在於那「只能」二字。
你們沒收了我的財物,也把人家的東西帶走了。
然後,我要死了,「只能」用我三分之一的遺產來賠償。
三張存單又三張存單,總共六張存單呀。你們好生數數吧。
總之,張作錦說的,傅雷死的,是文明人的自裁,
這說法,我是持疑的,因為遺書寫的狠極。
可以想像那一天,兩老人家說了半天的話,決定了,於是佈置。
兩個人上吊呀,要吊在哪裏?用什麼樣的繩子?
「誰先死?誰後死?」
應該是傅雷的太太吧,上吊了,腳還亂踢亂晃,傅雷想必要上去抱住。
「快走吧。」流著老淚地,壓低聲音:「噓,噓,別掙扎了……」
然後,再來是自己。
墊了被子,因為聽人說過,上吊會失禁,別給人添麻煩了。
再說,也不要被人聽見了,叫人救來,我老婆死了,我還活著。
那我會活的更痛苦。
總之,同樣的遺書,我們看的,卻是不同的版本呀。



